山东临沂,女子花1999元在婚恋机构相亲,机构担保男方离异单身。结果5月第一位有同居伴侣,6月第二位直接被对方对象找上门辱骂。女子要求“退一赔三”,机构拿出合同《特别条款》回应:无法保证会员信息真实性,不担任何责任。网友:一纸协议就想拒绝担责?
山东临沂的刘女士,为了顺利解决个人婚恋问题,2025年4月经过筛选,选择了当地一家名为单身贵族的婚恋机构。
在详细了解机构的服务内容后,她主动缴纳1999元服务费,和机构确立服务关系。
在刘女士的认知里,付费婚介和免费交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专业人员审核资质、过滤不良人员,能最大程度规避交友风险。
抱着踏实的心态,她耐心等待机构的匹配安排,对后续的相亲机会十分重视。
没过多久,婚介机构就根据刘女士的择偶标准,完成了第一次人选匹配,并敲定了线下见面时间。
不料,这第一次相亲,就给刘女士泼了一盆冷水。
2025年5月1日,刘女士与第一位匹配男士线下见面。
初次交流过程顺畅,对方外在条件、谈吐举止都比较得体,整体观感尚可。
后续一段时间,两人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尝试深入了解彼此。
可相处期间,该男士的状态一直很不稳定,经常毫无征兆失联,作息混乱、行踪不定,完全没有正常婚恋交友的诚意。
种种反常迹象,让刘女士心里充满疑虑。
为了不让自己被动消耗,刘女士私下核实了对方的真实情况。
多方打听后她才知晓,这名男士根本不是单身,早已和他人长期同居,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得知真相的刘女士彻底心寒,当即斩断了和对方的所有联系。
她本以为这只是一次偶然的踩坑,调整心态后依旧愿意相信婚介机构的专业性,可谁也没想到,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
休整一个多月后,婚介机构再次为刘女士推送新的相亲对象,并安排二人见面交往。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刘女士在相处中格外谨慎,反复确认对方的感情状态。
2025年6月18日二次相亲后,这名男士全程刻意伪装单身身份,主动展现出真诚交友、认真婚恋的态度,打消了刘女士的顾虑,让她再次投入真心相处。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纠纷,直接揭穿了对方的虚假人设。
两人相处期间,一名女性突然找到刘女士,明确表明自己是该男士的正牌女友,当场与刘女士发生争执、出言指责。
这一刻,刘女士才彻底明白,自己再次被欺骗,无辜卷入他人的感情纠葛之中。
短短两个月内,两次付费相亲、两次遭遇隐瞒感情状态的相亲对象,这样的经历让刘女士又委屈又气愤。
她不仅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平白遭受无端指责,个人声誉和心态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刘女士看来,自己花钱购买的不仅是相亲匹配服务,更是信息真实、交友安全的保障。
婚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方,有义务核验每一位会员的真实婚恋状态,杜绝隐瞒、造假等问题。
连续两次出现审核失误,足以证明机构履职不到位。
随后,刘女士正式向涉事婚介提出维权,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规则退一赔三,为自己的失误和疏漏承担责任。
面对消费者的合理维权,涉事婚介的回应却十分敷衍,全程规避自身责任。
2025年7月28日,该婚恋机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门店有着标准化的入会审核流程,所有会员必须签署单身承诺书,离异、丧偶人群也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方可登记入会。
机构方面解释,他们只能审核会员入会当下的状态,无法实时监控会员后续的感情变动,对于刻意隐瞒个人情况的会员,机构难以甄别。
同时,机构拿出服务合同,指出合同中早已标注信息免责条款,表明不对会员信息真实性负责,不承担婚恋纠纷责任,因此拒绝刘女士的赔付诉求,仅让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婚介的强硬回应,也让这件事引发全网热议。
针对机构的免责说法,业内律师给出了权威解读。
律师明确表示,婚介机构收取有偿服务费,就必须履行对应的审核义务,不能依靠格式条款随意免除自身法定责任。
仅凭一纸承诺书就完全放任风险,属于履职疏漏。
除此之外,合同里的单方免责条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在法律层面不具备效力。
如果查实机构存在明知会员造假仍推送匹配的行为,还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的退一赔三诉求完全合法合理。
这件事也戳中了无数相亲人群的痛点。
不少人付费相亲,本质是想规避社交风险,结果反而被机构的审核漏洞和免责套路反噬,维权无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