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现眼!”安徽宿州,50多岁女子走亲戚,被亲戚安排住酒店。谁料,女子退房时把酒店的电水壶、浴巾、毛巾、牙膏牙刷、一次性拖鞋全部带走。酒店工作人员查房时都懵了,为啥把水壶、浴巾拿走了?而后,找到女子亲戚沟通,对方的处理方式让人哭笑不得。
谁要摊上这种爱占小便宜的亲戚,真是倒了霉了。
这不,一位50多岁的外地女子过来走亲戚,当晚,亲戚在宿州萧县一家平价酒店给她开了一间标准房住宿,房价只要80块左右,价格十分实惠。
正常住酒店大家都清楚,牙刷、小牙膏、纸巾、一次性拖鞋这些免费易耗品,客人退房时可以带走。
但需要重复使用的浴巾、毛巾、房间烧水壶,都是酒店固定配套用品,是绝对不能私自拿走的。
可这名女子退房收拾东西的时候,直接把酒店的浴巾、毛巾、可重复使用拖鞋、电水壶一股脑打包带走了。
工作人员查房后发现房间里常用的配套物品几乎被清空,特别不能理解,这人真是什么便宜都占,牙膏牙刷,一次性拖鞋拿走可以理解,那水壶、浴巾怎么也顺手牵羊了?
这件事很快被工作人员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来不少网友调侃,吐槽女子住店跟搬家一样,怎么没把窗户卸走,这种贪小便宜的做法实在不妥。
事后一了解才知道,这个50多岁的女子是来这里走亲戚的,亲戚给她找的酒店让她住下,所以登记信息也是亲戚弄的。
店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联系了帮她登记的亲戚沟通情况。
女子的亲戚态度很诚恳,主动表示所有损失自己承担,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
同时亲戚也跟店家商量,没必要专门找女子追责,免得亲戚之间闹得尴尬,影响日后走动往来。
最终,店家顾及亲戚情面,同意私下和解处理,只让亲戚赔付物品成本,没有再追究女子的责任。
目前涉事的网络视频已经删除,派出所和当地政 府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报警。
此事中,女子的主观和行为上,已经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
这名女子退房时偷偷打包带走浴巾、浴巾、公用烧水壶,内心就是不想归还、想私自占为己有,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拿走他人财物,从行为性质来说本身就是盗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女子拿走烧水壶、浴巾等物品,金额较小,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偷窃行为,酒店完全可以选择报警,由民警介入,对该女子进行治安罚款或者警告处罚,同时要求她照价赔偿物品费用。
此事,酒店顾及人情面子,没有选择报警处罚,只是通知她的亲戚,让对方主动按照实际价格赔钱就行。
但人情让步,并不代表女子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合法合理的。
最后想说,住酒店要有基本素质,分清易耗品和固定用品,别因为贪小便宜丢了体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