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一名男子走进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的一家便利店假装挑选商品,在店员取出整条香烟交到其手中后,没有进行付款操作,直接拿着货品跑出店铺逃离现场。
店铺经营者覃先生向采访记者说明,被对方带走的香烟市场价值共计 500 元,事发全程店内工作人员没有和男子发生肢体冲突,身体并未受伤。意识到货品被抢走后,店主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留存好店内监控录像作为完整证据,等待工作人员到场处置。
辖区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对外回应,当天已经正常接收店主的报案材料,按照流程完成案件立案手续。目前办案民警调取了门店全程监控画面,正在依靠视频里清晰的外貌、衣着特征比对核查男子身份信息,相关追查工作持续推进,后续有进展会第一时间联系报案店主告知情况。
法律业内人士借此提醒各大沿街商铺,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涉案金额高低,都已经触犯治安相关法规,情节达到标准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商户日常可在收银台、货品陈列区加装高清监控,遇到假意购物趁机抢夺商品的人员,不要贸然独自追逐,优先保留影像证据并及时报警,借助公安力量追回财物。
信息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