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性侵智障儿媳判四年还喊冤!
丈夫帮亲不帮理
这个家还有救吗?
这一起陕西汉中的公公性侵儿媳案,若只因其离奇情节而围观,便错过了最该被凝视的病灶。
2023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将共同居住的儿媳唤至卧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无力反抗,事后立刻返回娘家,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现场提取的物证坐实了罪行。
今年7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以强奸罪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
然而,本案远未终结。被告人不断上诉并申请再审,其核心理由竟是“儿媳自愿”。
这一辩白之所以荒谬且危险,是因为被害人在2019年与王某(其子)成婚时,不仅未达法定婚龄,更被司法鉴定为“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护能力削弱乃至缺失”。
一个最需要屏障的弱势个体,却被置于伦理与权利的双重废墟之上。
更令人寒彻脊背的,是王某作为丈夫的态度,他将父亲的暴行归咎于“喝多了”,毫无保护妻子之意。
即便被害人已诞下两女且归家避祸,但加害者毫无悔罪之心,家属认知严重错位。
这让人不禁追问:当施暴者以“酒后失控”为挡箭牌,当受害者因智力障碍而失语,法律的惩戒与家庭的背叛,哪一个才是她余生更沉重的枷锁?
此案最核心的命题,早已超越个案的司法裁量,直指智力障碍女性群体被忽视的生存困境与保护机制的溃缩。
四年刑期,难抵一世创伤,而她与孩子的未来,依旧悬于深渊之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