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控股子公司“1·18”事故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8月3日,包钢股份(60001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控股子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3万元,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产线已全面复工复产,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包钢股份:控股子公司“1·18”事故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8月3日,包钢股份(60001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控股子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3万元,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产线已全面复工复产,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