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问了定居香港的朋友,这下总算踏实了,一心想走优才拿身份的这位,基本很难如愿。
虽说只是拘留五天,算不上刑事案底,硬性门槛上看似没被直接卡死,但申请优才从来不是只看有无犯罪记录,个人诚信更是审核核心。
刻意捏造事端本身就是严重诚信污点,移民相关部门核查资料时,只要查到这类重大失信行为,拒批是常态。
再加上朱女士持续追责,整件事舆论传播范围广,审核人员很容易查到相关纠纷,直接成为审批的阻碍。
他原本还想着效仿别人,靠着规划拿到新身份,却忽略各地人才引进政策,都十分看重申请人品行底线。
不管政策门槛多宽松,投机取巧、失信失德的人,终究很难通过筛选。
你们觉得人才引进计划,该不该把重大民事失信纳入重点审核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