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女友洗澡时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对方直接说:“我是她男朋友。”
我回他:“我才是。”两人在电话里吵红了眼,约了楼下见面。
我带了水果刀下楼。
见面没两句就扭打起来,一刀捅进他肚子,他捂着腰跑了。
我扔了刀回家,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后来才知道,她同时交往我们俩整整半年。
我判了四年半,赔了五万六。
他重伤二级,膈肌破裂,这辈子都别想干重活。
她呢?法庭上作完证,什么事都没有。
道德谴责?能当饭吃吗?
两个男人为了一个不把你当回事的人,一个进了监狱,一个进了医院。
你说,这值不值?
要是你,会怎么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