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卫所制+营兵制,体系最清晰。五军都督府是最高军事机构。
左/右都督:全国军事最高武官 → 全军统帅。
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副长官。
地方卫所基础编制,世袭军户。
编制层级:都督府 → 都司 → 卫 → 所 → 总旗 → 小旗。
都指挥使司(都司)一省军事长官,都指挥使 → 省军区司令。
卫约5600人,卫指挥使→ 师长。
副职:指挥同知、指挥佥事,
千户所:约1120人,千户 → 团长
副千户、百户
百户所:约112人,百户 → 连长。
总旗:50人,总旗官 → 排长。
小旗:10人,小旗官 → 班长。
战时营兵(京营、边军、出征部队)
总兵官:战区主将 → 战区司令
-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依次降级(副司令、旅长、团级)
守备、把总:基层领兵官 → 营、连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