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个15岁的女孩和父母吵了一架,赌气离家出走。身上没钱,就跟朋友跑到一家酒吧做陪酒。干了4个月,身体不舒服,妈妈带她去医院一查——怀孕了。
2024年3月,15岁的小兰从学校休学后跟父母吵架,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身上没钱,就跟朋友跑到一家酒吧做陪酒,每次陪酒能拿800块,她能提成400。这份“来钱快”的工作,把她推向了深渊。
到了2024年7月21日,小兰感觉身体不舒服,母亲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已经怀孕六周。她母亲当场就懵了,反复追问之下,小兰才说出实情——酒吧39岁的已婚经理劳某,跟她发生过4到5次关系,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不是自愿的。劳某自己也有两个女儿,却对15岁的小兰下手。
小兰母亲气得不行,带着女儿去找劳某理论,没找到人,直接报了警。警方7月26日受案,8月22日立案,把劳某刑拘了。调查期间小兰做了流产手术,胚胎组织鉴定结果确认,就是劳某的孩子。
劳某承认跟小兰发生过多次关系,没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但他始终咬死一点——是自愿的,还说两人是恋爱关系,每次都给小兰转了钱。
问题就出在这里。小兰已经15岁,超过14周岁了。在法律上,要认定劳某构成强奸罪,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他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
小兰说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不是自愿的,但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劳某又一口咬定是自愿的。光靠双方各执一词,警方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
2024年9月20日,警方以“根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为由,撤销了案件。小兰母亲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还是失败了。
刑事上定不了罪,但民事上能不能要赔偿?
小兰不光做了流产手术,下体还感染了炎症,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她母亲咽不下这口气,又把劳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医疗费、护理费2万多,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后续治疗费10万,加起来22万多。
劳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已经给了1万块赔偿,够覆盖小兰的损失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小、心智发育不成熟,对很多行为的后果缺乏正确认知,法律对他们的权益要特殊保护。
劳某是成年人,结了婚也有孩子,明明知道不避孕会怀孕,还跟未成年的小兰多次发生关系,没做任何安全措施。
结果小兰怀孕、流产、得阴道炎,还被诊断为焦虑抑郁——这些伤害都是劳某的行为直接造成的。虽然刑事上因为证据不足定不了强奸罪,但民事上的侵权责任跑不掉。
最后法院核定小兰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大概1万块,精神抚慰金酌情认定为1.5万。两项加起来,劳某要赔2.5万左右,不是小兰母亲要求的22万。
这个案子有几个点值得琢磨。
刑事和民事是两码事。刑事定罪要求“排除合理怀疑”,证据必须确凿到没有任何疑点;民事赔偿只要“优势证据”,哪边说的更可信就采信哪边。劳某刑事上脱罪了,不等于民事上不用赔。
女孩15岁就去酒吧陪酒,酒吧本身就违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酒吧这类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一个15岁的孩子能进酒吧打工,酒吧的管理漏洞可想而知。涉事酒吧有没有被处罚,报道里没提,但按法律规定,雇佣童工是要被罚款甚至吊销执照的。
父母跟孩子吵架,孩子一气之下跑出去4个月,这中间父母有没有找过、有没有报过警,报道里也没说。一个15岁的孩子在外面做什么、跟什么人接触,父母完全不清楚,等出了事才追悔莫及。
法院判了2.5万,这个数字跟小兰母亲要的22万差距很大。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判得太少——一个15岁的女孩怀孕流产、身心受创,就值2.5万?
但从法律角度看,民事赔偿讲究的是填平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这些实际花销能算清楚,但精神伤害到底值多少钱,法律上很难量化,法院只能酌情认定。
这个案子说到底,是一个15岁女孩因为一次离家出走,人生被彻底改变。
酒吧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没人管,39岁的经理对15岁的女孩下手,刑事上因为证据不足定不了罪,民事上赔的钱也弥补不了她受的伤害。
每一条防线都出了问题,最后买单的,是这个15岁的孩子。
只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一个15岁女孩被毁掉的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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