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遭法院工作人员殴打扒衣羞辱#一边索贿,一边低俗骚扰,这样的执行局局长,到底怎么练成的?
近日,河北邯郸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被女当事人实名举报,引发关注。最新消息,邯郸中院发布通报:录音属实,涉事执行局长停职,成立调查组深入核查。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是一名胜诉债权人,多年遭遇执行难。5月25日当地市委书记接访日,她准备信访维权;郭红波,就是这个法院执行局局长,电话劝阻,承诺帮忙协调案件,劝说她放弃上访。可就在当天深夜,多次来电,一边直白要求当事人“送点钱”,一边抛出低俗暧昧言论,声称 “一把手挺喜欢你,你把握好机会”。
是的,这绝不只是简单的言语失当,暴露出几个值得深思的核心问题。 第一,手握执行权力,把司法公权当成拿捏当事人的筹码。执行局掌握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推进执行的关键权限。对于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债权人而言,执行就是兑现胜诉权益最后的希望。可这位执行局长,拿捏当事人的软肋。先拦访、许诺,后深夜施压,索贿叠加言语骚扰,本质就是利用群众 “盼案子推进” 的心理进行权力寻租。
第二,两种恶劣行为叠加,性质远比单一违纪更加严重。一方面是索要财物,已涉嫌索贿;另一方面借助职权对女性当事人进行低俗骚扰。如此做法,让人瞠目结舌。这位法院执行局局长口中反复提到院领导喜欢女当事人的相关说辞,尽管丛台区法院院长已经公开否认,但调查组必须厘清,到底是凭空捏造、假借领导名义施压当事人,还是另有隐情?要知道,不同结论,对应的责任完全不同。
第三,我们不能只盯着对这名法院的追责,更不能忽略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长达许久的执行难题该如何落地解决。群众走上诉讼道路,最终目的不是举报法官,而是希望生效判决能够兑现。如果最后仅仅处理涉事人员,当事人债权依旧无法落实,判决书依旧是一张法律白条,那么这场调查依旧是不完整的。当然,这是一体两面。一名手握执行大权的工作人员,一边向当事人索贿,一边进行低俗骚扰,当权力可以随意用来要挟普通人,我们又怎么能期待他秉公执法、公正处理案件?
第四,是的,必须深挖现象背后的顽疾。“停职”只是第一步,后续调查要穿透到底:查清是否存在长期违规办案、是否还有其他受害当事人?毕竟,不像初犯,像惯犯。更深一层来看,执行难本身就是长期广受关注的民生痛点。胜诉判决书不能变成 “法律白条”,已经是群众普遍的诉求。如果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非但不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反而利用执行权限索取利益、骚扰当事人,群众如何相信法律能够保护自己?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一道防线,都失守了,那该怎么办?所以,不能就事论事,还要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