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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汇 洞见丨失乐园:原始和谐的神话 所有社会都是病态的,但有些社会比其他

文学汇 洞见丨失乐园:原始和谐的神话

所有社会都是病态的,但有些社会比其他社会更加病态。我在此套用了奥威尔关于动物平等的名言,旨在提醒人们注意传统信仰与习俗的存在—它们对人类健康与幸福的威胁,在某些社会中比在其他社会中更大。同时,这也表明在所有社会中都存在一些有损于“人类康乐”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制度。即使是看上去十分适应其所处环境的族群,也仍然坚持着一些不必要地危及其康乐(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生存)的信仰或习俗。历史上的一些传统信仰,如信奉巫术、有仇必报或男性至上,以及一些有关营养补给、医疗保健与儿童照料的习俗,并没有很好地满足世界各地族群的发展需要。此外,奴隶制、杀婴、活人祭祀、酷刑、女性割礼、强奸、蓄意杀人、世仇、自杀及环境污染等也给部分乃至所有社会成员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威胁到了族群的存续。 对于能成天看到有关环境恶化、无家可归、虐待儿童、吸毒成瘾、艾滋泛滥与帮派暴力的头条新闻和电视报道的美国人来说,“人们所做的一些事可能害人害己”这一观念几乎无可非议。导致神经性厌食症或殴打妻子的信仰可能会被视为危险有害的,偏好反犹主义或男性至上的信仰亦然。美国人可能也会相信,如果各种调查能根据“相对生活质量”对美国各个城市进行评级,那么这对国外各个城市乃至世界各个国家也同样适用。许多人肯定会对“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伊拉克、希特勒治下的德国或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治体系,与挪威、日本或瑞士一样好”这一观念深感不安。此外,对于下述主张,他们可能也会满腹怀疑:衡量和评判其他社会的习俗(如种族屠杀、司法酷刑或活人祭祀)是缺乏科学基础的,唯有生活在那个社会中的人才有资格评判。然而,这恰恰是文化相对主义所主张的原则,且这一原则流传甚广。 与之相似,“‘原始’社会远比现代社会和谐”这一信念也流传甚广。我们知道,对于美国的城市贫民区及其中的流浪汉来说,对于南非的黑人社区、苏丹的吃不饱饭的乡镇、巴西的贫民窟以及中美洲和中东饱经战乱的地区来说,穷困、孤独、痛苦、疾病与早逝都可谓稀松平常。我们还知道,造成上述不幸的根源在于政府忽视、种族歧视、贪污腐败,在于民族、宗教和政治冲突,以及经济剥削等其他社会、文化和环境因素。然而,许多知名学者一致认为,这种苦难和不幸并非人类的自然状态: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更小规模、更同质化的“乡土”(folk)社会中的人更为和谐幸福—一些较小的族群至今仍然如此。事实上,以上关于原始社会比现代社会更和谐、野蛮人更高贵、昔日的生活更具有田园诗意的论调,不仅在流行文化的影视及文学作品中(首先联想到的是最近热映的《与狼共舞》)有所体现,在学术话语中也根深蒂固。 这种“失落的共同体”式的历史重构,源自一种浪漫的信念,即现代世界的不适感和骚乱并非人类的自然状态。相反,人类的苦痛被归咎为无处不在的社会解组、民族(或宗教)分裂、阶级冲突或利益竞争,它们困扰着所有大型社会,尤其是民族国家。另一方面,那些规模较小、较为单一的族群所发展出的文化,是对他们所处的稳定环境的回应,因此他们的生活方式必然能为族群带来更多的和谐与幸福。例如,罗宾·福克斯曾形象地描绘过旧石器时代晚期大型猎物狩猎者的生存环境:“……过去我们作为同一物种所进化发展出的各种属性,包括我们的智力、想象力、暴力(以及暴力想象)、理性与激情,彼此之间相当和谐—但现如今,这一和谐已不复存在。”假如一个小型社会如今不够和谐,许多社会科学家就会断言这是文化接触—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解组效应使然。数百年来,这一观念就像文化相对主义一样深深嵌入在西方思想之中,且至今仍在学术思考中大行其道。 1947年,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在其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他的城—乡类型学,但他只不过是从人类学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对二者的区分。“城市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犯罪、无序和疾苦,而规模较小、相对孤立、同质性强的乡土社会则其乐融融”这一观念,可溯源至阿里斯托芬、塔西佗和《圣经·旧约》。进入19世纪,经过著名学者如L.H.摩尔根、斐迪南·滕尼斯、亨利·梅因、甫斯特尔·德·库朗日、埃米尔·涂尔干、马克斯·韦伯,特别是卡尔·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大力倡导,这一观念愈加深入人心。他们(以及其他一些人)的作品引导民众达成一种共识,即以“情绪上和道德上的责任感”、“亲密关系”、“社会凝聚力”以及“时间上的连续性”为特征的乡土社会,在向社会解组与个人反常无处不在的城市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丧失了其传统特征。到了20世纪,乡土“共同体”和城市“社会”的显著区分更是成了所有社会科学门类最为基本的观念之一。“大型城市社会失去了典型乡土共同体的和谐幸福感”这一观念,在社会哲学家、政治科学家、社会学家、精神病学家、神学家、小说家、诗人等受过教育的人群中极为流行。最近,柯克帕特里克·塞尔回应了对其《征服天堂》一书(关于欧洲人如何征服美洲原住民)的批评:与欧洲文明相比,被征服前的美洲的“原始共同体”更为“和谐安宁,充满仁爱,且怡然自足”。 乡土和谐与城市冲突之间的强烈反差源于演化论的假设: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民(如美洲的印第安人)群居一处、其乐融融的同时,他们也发展出了一整套传统信仰与习俗,以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环境而非破坏它。让—雅克·卢梭曾使“高尚的野蛮人”这一概念成为我们日常用语的一部分,而现代学者也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支持着这一观点。社会反常对当代社会造成的危害从来不缺乏证据,然而关于原始和谐的证据却乏善可陈。在我们查找证据之前,首先应当停下来想一想这一观念从何而来。 所谓乡土社会,就是那些小型、传统且形态简单的社会,它们早在国家、工业化以及世界经济体系出现之前就已遍布全球;而我们有关它们的知识主要来自人类学家的著作。关于这些乡土社会,一些有价值的记录出自勘探者、商人、传教士、军人甚至冒险家之手,但其中多数极不准确,甚至荒诞不经。有些记录刻意美化乡土社会,以至于导致了卢梭式的原始阿卡迪亚幻想,另外一些则过分丑化原始部落居民的形象,仿佛他们是古怪的“次等人类”。部落居民时常被描绘成类人猿或怪物,卢梭所描绘的“高尚的野蛮人”其实也是基于猩猩的形象。相比之下,对于小规模社会最为精准的描述通常来自人类学家,他们熟练掌握当地原住民的语言,主要任务是采访、观察那些异域社会并与其中的人民一起生活。人人都听说过玛格丽特·米德,但在她去往萨摩亚、新几内亚或巴厘岛之前,已有数百名人类学家描绘过部落居民;在她之后更是有数千人争相效仿。今天,我们关于乡土社会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来源于他们的民族志记录。 这些记录无疑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关于小规模社会生活的最佳记载,但遗憾的是,它们所提供的信息既不够完整也不够准确。当一名人类学家花费一整年(或两三年,一般如此)的时间生活在这样的小型社会中,他或她所能获知的内容毕竟有限,而且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所能撰写的著述同样有限。这意味着,小型非西方族群生活的某些方面根本无法在作品中被充分呈现。出于种种我们接下来会讨论到的原因,许多人类学家选择不去描写乡土社会生活的阴暗面,或至少不予以详尽叙述。在咖啡馆或鸡尾酒会上,他们可能会放开谈论在田野调查期间目睹的种种残酷、非理性与苦难,但只有极少数人选择将这些乡土社会中害人害己的丑恶行径诉诸笔端。其结果可能是,世界各地小型社会中的人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及其不满,在民族志记录中被大大淡化了,正如他们所相信并实践的那些对其康乐无益的各种信仰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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