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不该造假,但不是不能造假:
审计署2022年度报告:18省54个地区审计中,70个地区通过“自卖自买”国有资产、虚构土地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861.3亿元,67.5%发生在县级;另有41个地区收“过头税费”77.5亿元,55个地区违规返还225亿元。
审计署2024年度报告:28省市税务向631户企业多征/提前征收税费331.89亿元;14省市通过把无偿划拨土地改有偿等方式多收土地出让收入558.08亿元。
历史自曝:辽宁承认2011–2014年市县级累计虚增财政收入占同期近20%;内蒙古2017年主动调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26.3%。
2026年中纪委通报:南宁2024年把已无偿划给国企的15宗地改《划拨决定书》收“价款”,财政入账后再以征地补偿返给国企,一宗地空转18次,虚增28.3亿元。同年酒泉、杭州萧山一并被点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