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切莫把疫苗接种和孩子上学绑定,受教育权不容附加条件 最近不少家长遇到这样的困惑

切莫把疫苗接种和孩子上学绑定,受教育权不容附加条件

最近不少家长遇到这样的困惑:部分学校在推广疫苗过程中,传出 “不打疫苗就不能上学” 的说法。很多家长感到不解甚至愤怒,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每个孩子的法定权利,怎么能和疫苗接种挂钩?

依据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机构不得随意设置入学门槛。《疫苗管理法》也写得十分清楚:学校的职责仅仅是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督促家长完成补种,法律从未授权学校可以因为家长不愿接种疫苗,拒绝孩子入学就读。
很多人会混淆两个概念:疫苗纳入免疫规划,不等于强制接种。

像 HPV 这类疫苗,即便纳入地方免费免疫规划,执行的依然是知情、自愿的原则。决定权完全在监护人手中。家长经过权衡之后选择不接种,可以签署书面拒绝知情书,学校登记存档,孩子理应正常入学,不影响报名、就读。就算是国家规定的一类免疫规划疫苗,如果孩子存在医学禁忌症,凭医院出具证明就可以豁免接种。即便是无禁忌症的一类疫苗,法律也只规定劝导督促,同样不允许用剥夺上学权利的方式来逼迫家长。

那为什么现实中会出现 “不打疫苗不让上学” 的说法?

这大多属于基层执行层面的违规加码。部分学校为完成接种率考核指标,简单粗暴传达通知,口头拿入学来施压家长。这并不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更不是境外机构可以干预推动的规则,属于应当被纠正的乱象。

面对学校违规施压,家长不必恐慌,也不用过激冲突,学会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沟通时可以明确告知校方:义务教育是法定权利,疫苗接种遵循知情自愿,我选择不接种,愿意签署拒种文件,请保障孩子正常就学。沟通全程留存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

倘若学校依旧刁难,直接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向教育局、卫健委提交投诉,留存工单编号,申请行政介入纠正违规行为。

我们不否定疫苗本身的公共卫生价值,也不反对公共卫生科普宣传。但公共政策的落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宣传动员可以,硬性捆绑不可取。孩子读书的权利,高于一切考核指标。无论是什么疫苗,都不能成为阻挡孩子走进校园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