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放鞭炮庆祝“儿子回家了”,一边在坟前下跪哭“女儿回不来了”。
1999年,19岁女孩徐文素被代贤峰捅了三十多刀。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被害人家属整整十年不知道,以为凶手早死了。直到2010年才偶然得知——人没死,2014年就出狱了。
出狱那天,代家放鞭炮、摆宴席。而徐文素的父亲,踉跄走到女儿坟前,哭了一整个上午。几年后抱憾离世。
同一个村子,一边是鞭炮,一边是哭声。中间隔着什么?隔着一条“合法”的程序——法院没通知家属,判决书没送达,被害人的权利被系统性地忽略了。
放鞭炮的人没错——他儿子活着回来了。哭的人也没错——他女儿永远回不来了。
错的是那个让鞭炮和哭声同时响起,却觉得一切“合法”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