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1点40分,香港金钟太古广场电影院。
陈凯琳带着三个儿子来看《蜘蛛侠:崭新之日》。6岁的二儿子看到兴奋处,不小心踢到了前排女观众的椅背。
陈凯琳当场道歉了。对方没说什么,电影继续放。
三个小时后,下午4点12分,散场。
那个女观众突然走向陈凯琳6岁的儿子,把不明乳状液体直接泼在了孩子头上。然后转身就走。
一个6岁的孩子,高高兴兴来看蜘蛛侠,散场时被陌生人兜头浇了一身奶油。
陈凯琳当场愣住了。旁边一位陌生妈妈赶紧递上纸巾。她报了警。
8月4日她公开回应,第一句话是道歉——“如果打扰到别人,我真的要说声对不起。”
但她也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事发时对方并没有当面要求他们降低音量。
整场电影两个半小时,对方一句话没说。散场了,直接往一个6岁孩子头上泼东西。
有网友说“在影院喧哗确实影响别人”。没错,孩子踢椅背不对,陈凯琳也道歉了。
可从头到尾,那个泼奶油的成年人,有没有想过——你面前的是一个6岁的孩子。他可能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踢了椅子,他只知道电影很好看,他很开心。然后散场时,一个陌生人把黏糊糊的东西倒在他头上。
陈凯琳说:“希望大家能够对小朋友多一点善意,他们毕竟还这么小。”
公共场所的文明底线要守,但对一个6岁孩子,能不能别用奶油来教?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非要把一个孩子变成成年人情绪失控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