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的“地下快递员”:辅警收10万“跑腿费”,为40名在押人员传递物品,被判一年!
身穿警服,却不干正事。湖北阳新县看守所一名辅警,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在押人员的“专属快递员”和“私人采购”,收钱到手软,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近日,一则判决书引发热议。湖北阳新县看守所辅警万某,在短短一年半时间里,多次违规私自在押人员家属,为40名在押人员转递物品、传递信息、给予特殊关照,俨然成了看守所里的“地下二传手”。
既然是“服务”,自然少不了“报酬”。经法院审理查明,万某在此期间,收受在押人员亲属钱款共计10.6万余元,以及约30条黄鹤楼牌香烟。从现金到名烟,胃口着实不小。
令人唏嘘的是,万某并非全然冷血。他收受的部分钱财,有3.9万余元被他用来给在押人员购买食物、生活用品,甚至还有香烟、槟榔和药品。这出“监所无间道”里,竟还夹杂着几分令人哭笑不得的“江湖义气”。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5年8月12日,万某在公安机关督察审计大队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检察院投案,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然而,他的行为已经对看守所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严重损害。
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万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退出的赃款、作案用的手机以及收受的香烟等赃物均被依法没收。
从维护正义的辅警,到破坏规则的阶下囚,万某的堕落轨迹令人警醒。看守所的高墙不仅围住了在押人员,也理应守住执法者的底线。当手中的权力被异化为寻租的工具时,无论出于何种“情有可原”,法律的制裁终将如期而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