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刘女士今年六十多岁,退休后每月只能领到七百二十元左右的居民养老金,平时买菜吃饭都

刘女士今年六十多岁,退休后每月只能领到七百二十元左右的居民养老金,平时买菜吃饭都紧巴巴,谁曾想,一场大病彻底打乱了晚年生活。

体检报告出来那天,医生说的恶性肿瘤四个字,让刘女士愣在原地半天没缓过神。

丈夫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家里条件不算差,刘女士本以为,好歹还有丈夫能靠一靠,看病的钱不用一个人扛,起码不至于孤零零一个人硬扛下去。

可现实很快给了刘女士一记闷棍。

化疗一轮接一轮,自费部分越来越多,微薄的养老金早就不够用了,刘女士开口跟李先生商量,想让丈夫分担一部分医疗费。

李先生的反应,让刘女士心凉了半截,钱的事,李先生一拖再拖,甚至干脆不接电话,连每月的生活费也停了。

刘女士没办法,只能到处找亲戚朋友借钱续命,那段日子,一边扛着化疗的副作用,一边算计着下个月的药费和检查费从哪儿来,日子过得战战兢兢。

眼看着丈夫这样躲着,刘女士心里憋着一口气,既没工作能力,又没别的经济来源,日子实在没法过下去了,最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把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和扶养费。

这一告,也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问题摆到了台面上,等着法院给个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得很清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这条规定并不是2021年才凭空冒出来的,早在1950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婚姻法的时候,就已经确立了夫妻互相扶养的原则。

后来1980年婚姻法、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都延续了这个精神,一路传下来,直到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这项义务被整合进婚姻家庭编里,表述更加完整,也更贴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身患重病,每月养老金收入微薄,远不足以支付自费部分的治疗费用,属于法律意义上需要扶养的一方。

李先生作为配偶,既有固定的养老金收入,又是公司股东,明显具备扶养能力,却偏偏在妻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撒手不管,停止生活费、拒绝承担医疗费,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法定的扶养义务,也经不起法条的推敲。

结合李先生的年龄状况、工作能力和收入情况,法院最终全额支持了刘女士2024年11月到2025年4月1日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一共5万9千多元,同时判决李先生此后每个月都要按时向刘女士支付抚养费,这才算是给这场拉锯战画上了句号。

其实类似的案子在各地并不少见,有的地方还出现过妻子婚内因病致残,丈夫不但不闻不问,反倒还想借机离婚,结果被法院直接驳回的情况。

法院给出的理由也差不多,夫妻结婚二十来年,共同抚养子女长大成人,感情基础摆在那,一方生病正是最需要陪伴和扶持的时候,做丈夫的不能借口感情淡了就撒手走人。

而且法律上还有更严厉的一层,夫或妻对患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甚至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后果,可比多掏几万块医疗费严重多了。

扶养义务从来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写进法条里的硬约束,不分感情深浅,不看愿不愿意,谁也绕不开,这大概也是刘女士这场官司最后能打赢的底气所在。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妻子患癌丈夫不闻不问还拒承担医疗费,法院:有相互扶养义务,男方付 5.9 万余元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