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8月7日新快报报道,上海,男子和室友租房住了一个半月,晚上收拾东西,发现阳台一柜子里,红布包着一张逝者遗像,还描着黑边。室友当场吓哭了。两人连夜跑去酒店住,放了一宿音乐压惊。第二天,硬头皮找了新房,回去搬家。事后,男子找房东要说法,房东承认柜里是有遗像。沟通后,房东退了剩余租金。没想到,男子要求中介退还2650元中介费,却被拒。男子怒了,提出两个要求。
在上海租房的两名年轻人,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普通的房间整理,竟让他们连夜搬出了才住一个多月的房子。
其中一名租客杰瑞(化名),今年4月,他和室友通过中介,看中了徐汇区龙华地铁站附近的一套两居室。
房租每月5300元,合同在4月23日签下,租期一年,约定6月1日入住,看房时,上一任租客还没有搬完,屋里堆着不少东西,他们只简单看了客厅和两间卧室,阳台、柜子这些地方根本没法逐一检查。
到了交房那天,房东特意提到,主卧阳台上有一个用自行车锁缠住的柜子,里面放的是杂物,不必打开,也不用管。
杰瑞和室友当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出租屋里留下几个储物柜并不稀奇,此后一个多月,两个人一直正常生活,也从未动过那个柜子。
变化发生在7月20日晚上,由于次卧靠近马路,夜里货车经过时声音很大,室友长期睡不好,两人便商量着换房间。
收拾东西时,室友又看到了阳台上的柜子,心里莫名不踏实,总觉得里面不像只是普通杂物。
柜门虽然上了锁,却没有完全封死,用手稍微拉一下,仍能露出一道缝,杰瑞拿手机打开闪光灯,顺着缝隙往里照,很快看到一个用红布包住的长方形物件。
他伸手把东西取了出来,红布掀开后,两个人都愣在原地,里面是一张带着黑色边框的逝者遗像。
室友当场被吓哭了,两个人没敢继续留在屋里,只拿了随身物品便匆匆离开,在附近找了一家酒店过夜。
那一晚,他们一直开着音乐,不敢让房间彻底安静下来,几乎没怎么休息。
第二天,两人请假四处找房,希望尽快换个住处,新房确定后,他们又回到出租屋收拾行李,一直忙到凌晨3点。
搬家时外面还下着大雨,东西多、时间紧,整个过程十分狼狈,偏偏那天还是杰瑞的生日,原本平常的一天,就这样被一连串突发情况彻底打乱。
搬完之后,杰瑞联系了房东,面对询问,房东承认,柜子里的遗像确实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双方沟通后,房东没有继续争执,很快退还了剩余租金和押金,租赁关系也随之结束。
真正产生分歧的,是此前支付给中介的2650元服务费,杰瑞找到当初签约的门店,希望对方退还这笔钱,中介却明确表示,租赁合同已经成功签订,居间服务也已经完成,因此佣金不能退。
至于入住后租客和房东之间发生的问题,门店认为不属于中介应当负责的范围。
杰瑞并不接受这一说法,在他看来,中介既然参与了带看和房屋交接,就应当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
阳台上长期放着一个上锁的柜子,房东又明确要求租客不要打开,中介却没有进一步询问,也没有提前说明,这样的服务很难说毫无疏漏。
他随后提出了自己的诉求:退还2650元中介费,同时承担1000元酒店费用和700元搬家费用,若双方无法协商,他准备整理租赁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及相关影像,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消息在网上传开后,讨论很快分成了不同方向,有人认为,遗像属于可能影响租客居住感受的特殊物品,中介若提前知道却没有说明,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也有人指出,法律上通常所说的“凶宅”,一般涉及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仅仅在柜中发现遗像,并不能直接证明房屋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瑕疵。
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介服务通常以促成合同签订作为完成标志,因此仅凭柜中存放遗像,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未必能够获得支持。
但中介在带看、核查和信息告知方面是否尽到合理义务,仍需要结合双方证据判断,若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租客可以就部分退费继续协商。
截至相关消息曝光时,我爱我家总部尚未公开回应此事,涉事门店负责人表示会向上级反映,暂时没有给出明确处理结果。
在我看来,这起纠纷真正麻烦的地方,不只是柜子里放了什么,而是房屋信息在交接过程中没有被讲清楚。
房东知道柜子的存在,中介参与了带看和签约,租客却直到入住一个多月后,才偶然发现里面的物品。
现在房东一方已经完成退费,剩下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中介是否尽到核查和告知义务,以及杰瑞提出的各项费用是否有充分依据。
最终如何认定,仍要看双方后续协商和证据情况。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