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歌手丛飞病重,停止了对贫困儿童的资助,有家长打来电话,质问:“你不是说好要将我的孩子供到大学毕业吗?他现在只读初中,你就不肯出钱了,你这不是坑人吗?”
2005年4月,丛飞在一次义演中晕倒,被送进深圳市人民医院。5月12日,他被确诊为胃癌晚期。此前十多年,他把大量演出收入用于助学,累计捐款超过300万元,自己却背着17万元债务。央视2005年的报道提到,他从1995年起参加公益演出400多场,长期资助贫困学生。
人躺进医院,演出自然停了,收入也断了。那年3月开学以后,他没能像往年一样按时把钱寄出去。一些受助学生家长开始打电话询问,其中便有人说出了那句“你这不是坑人吗”。
丛飞面对的尴尬在于,他过去长期承诺帮助孩子完成学业,可到了自己连正常工作都做不了的时候,部分家长依然把学费寄到没有,视作衡量他是否兑现承诺的标准。
但这并不是所有受助家庭的态度。后来披露的情况同样提到,很多家长知道丛飞患病后表示理解,有人让他安心治病,有人还提出想来深圳看望他。把183个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全部写成“冷漠”,既不准确,也对那些心怀感激的人不公平。
更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没有让这批孩子因为丛飞患病就失学。2005年7月,央视报道,共青团深圳市委和深圳市义工联合会启动“爱心接力丛飞助学计划”,设立专项助学资金,接过后续资助工作。也就是说,原本压在一个歌手身上的长期责任,后来开始由社会力量共同承担。
这才是丛飞故事里最值得重新看的地方。一个普通歌手靠个人演出收入,长期承担上百名贫困学生的学费,本身就意味着风险极高。收入好的时候还能维持,一旦遇到非典导致演出减少、身体患病或者家庭支出增加,这套办法马上会遇到困难。
丛飞本人却一直没有说后悔。权威报道对不同阶段的统计口径略有差异,但可以确认的是,从1994年至2005年的十余年里,他累计捐款捐物超过300万元,长期帮助的贫困儿童达到183名,公益演出达到数百场。2006年4月20日,丛飞因胃癌在深圳去世,年仅37岁,按照遗愿捐献了眼角膜。
今天再看那通催学费的电话,最容易得到的结论是指责受助者,可只停在这里,反而把真正的问题看小了。
善意当然应该被珍惜,但帮助从来不应该自动变成一个人必须无限承担的债务。接受长期帮助,也不意味着有资格要求帮助者在失去健康、收入甚至生命受到威胁时继续履约。
而公益要想真正长久,也不能只靠某一个好人不停掏钱。丛飞留下的价值,不只是“一个人帮助了多少孩子”。更重要的是,他让社会看见:个人可以点燃善意,但要让善意持续下去,需要更多人和更稳定的机制接力。好人应该得到尊重,也应该允许他有能力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