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简直是现代“周扒皮”!江苏南京,女工程师结束外派回总部坐班,离座 9 分钟、和同

简直是现代“周扒皮”!江苏南京,女工程师结束外派回总部坐班,离座 9 分钟、和同事说话 4 分钟、迟开电脑 8 分钟,仅因监控里的这些碎片画面,被公司突然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开除,女子仲裁败诉后起诉,一审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除赔偿 11 万余元,公司上诉,二审法院这么判!

这名女工程师姓林,2020年入职南京一家科技服务公司,做技术工程师。出事之前,她长期被外派到外地驻场做项目,这一干就是四年多,公司从来没给过她任何工作不合格的评价,在老员工里算是那种表现稳定、让人放心的骨干。

2025年初,她结束了外派回到总部坐班,本以为可以结束长期奔波,安顿下来好好工作,结果等着她的不是新的项目安排,而是工位周围无死角、无孔不入的监控,死死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那段时间公司并没有给她分配具体的项目任务,只笼统地说让她做行业竞品调研,每天交一份工作报告就行。说白了,那段时间她的工作本身就比较偏向自主安排,并没有硬性的坐班产出要求。

可就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公司翻遍了办公区的监控录像,硬生生从她的日常工作里抠出了14次所谓的“违纪行为”。

离座最长的一次9分钟,和同事说话最长的一次4分钟,早上电脑开机晚了8分钟,还有几次提前两三分钟离开工位准备下班。这些日常里再正常不过的细节,全成了公司列出的“罪状”。

凭这些碎片化的无声画面,公司直接给她扣上一顶“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和职业道德”的大帽子,事前连个谈话提醒都没有,单方面就解除了劳动合同,摆明是想让她净身出户。

看到这儿我真的有点坐不住了。先不说这些行为到底算不算摸鱼,就说一个干了四年、从没出过差错的老员工,没有任何事前警告,没有一次沟通核实,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拿着监控片段就定了罪、开了人。

这哪里是正常的企业管理,分明就是找茬裁人还不想给赔偿金,拿监控当刀,抠细节当理由,把低成本裁员的心思打得明明白白。

林某自己也觉得特别憋屈。她的工作是做App竞品调研,本来就需要随时用手机翻看行业产品、和同事对齐调研方向,手拿手机根本不等于在划水摸鱼。

至于短暂离座,要么是去喝水上洗手间,要么是去前台对接资料,都是上班期间再正常不过的生理需求和工作沟通。而且她每天都按时提交工作日报,该完成的调研任务一样没落下,根本没耽误正事。

最开始她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结果没支持她的诉求。换了很多人可能就认栽走人了,觉得跟公司耗不起,可林某不服这个结果,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下来,直接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林某赔偿金和欠发工资,加起来一共11万余元。

法院的理由很直接:公司提交的监控是无声的,既证明不了她看手机是在玩,也证明不了和同事说话是聊闲天,根本坐实不了“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违纪指控,更别提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了。

说实话,一审这个判决我觉得特别解气。现在太多公司陷入了一种病态的“监控执念”,好像员工屁股不牢牢粘在椅子上、眼睛不一直盯着电脑屏幕就是偷懒,完全忘了工作得看结果,不是靠熬时长、盯坐姿来算数。

公司那边肯定不服,觉得自己手握监控“铁证”,怎么就输了官司,立刻向中院提起了上诉。结果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而且二审法院说得更透彻,不光实体证据不足,公司开除流程本身就有重大瑕疵。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里,连具体哪一天、哪件事违纪都没写清楚,从头到尾没给过林某申辩解释的机会,连最基本的程序正当都没做到。

更关键的是,法院点透了一个很多公司都装糊涂的道理:劳动者是人不是机器,工作过程中短暂的休息、正常的交流,都是合理的生理需求和协作需要。

如果连离座9分钟、说话4分钟都能算严重违纪,那是不是连上厕所、接开水都要掐着秒表算?这种把人往机器里套的管理方式,早就越过了用工的合理边界,说到底是对员工人格的不尊重,也违反了劳动法的基本精神。

很多公司不想给裁员补偿,就搞这种“放大镜式”的监控管理,从考勤、工位、屏幕记录里鸡蛋里挑骨头,攒够几条就按严重违纪开人,打的主意就是员工不懂法、怕麻烦、耗不起。

好在法律没惯着这种歪风。11万的赔偿,不光是还给林某一个公道,也是给所有热衷监控员工、搞苛刻考勤的公司提了个醒:管理要有边界,用工要守底线,耍小聪明钻法律空子,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