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感情、骗了身体、骗了9个月的时间——法院判他赔1万。
海淀法院认定: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与莫女士交往并发生性关系,侵害人格权,判书面道歉加赔偿1万元。
1万块。够干什么?不够他在香港一个月房租。不够他换一身“研究员”的行头。可这就是法律对一个“骗婚式恋爱”的定价。
更讽刺的是——判决生效后他一分没给。直到莫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才拿到钱和道歉信。
骗了感情、骗了身体、骗了9个月的时间——法院判他赔1万。 海淀法院认定:聂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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