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明明白白
离异男黄某,网上认识女主播小莉,恋爱同居一年多,又是转账又是打赏又是送金首饰,前前后后砸进去42万多。
结果人家一提分手,他傻眼了,想把钱要回来,法院的判决却让他更傻眼,25万购房款可以全退,但打赏的2.8万、日常转账和黄金首饰,一分不退!
黄某这事,说白了就是“以结婚为目的”和“谈恋爱花钱”之间,隔着一道法律红线。
那25万购房款,为啥全退?
因为小莉说了“买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黄某也是冲着以后一起养老才转的这笔钱。法院认定这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婚没结成,钱当然得吐出来。
但剩下的17万多呢?
直播打赏,属于即时娱乐消费,你刷火箭刷跑车的时候,那是图一乐,不是“嫁给我吧”的聘礼。
1314、520这种转账,法律上默认是表达爱意的小浪漫,送出去的金首饰,也属于恋爱期间维系感情的礼物。这些钱花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要不回来了。
评论区肯定有人会说:“这女主播就是骗钱的!”但咱们冷静想想,法院判得其实没毛病。法律保护的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财产”,不保护“恋爱脑上头时的冲动消费”。
给所有男同胞提个醒:
想奔着结婚去,大额转账一定备注清楚,或者写个协议。别稀里糊涂转完钱,分手了才想起来打官司。
至于打赏、发红包、买礼物,那真就是“爱情税”,交了就交了,别指望能退。
一句话总结:结婚为目的的钱,可以要;处对象花的钱,认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