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再多,也不代表原唱就毫无瑕疵、不能评价。有人爱她的空灵,就有人受不了她的含糊走调、哼哼唧唧,审美本就千人千面,何来统一标准?
你可以奉为天籁,我也可以直言不喜欢,这跟浅薄无知毫无关系。真正高级的审美是包容不同声音,而不是拿偶像打压异己,动辄辱骂别人。
一首歌能火,是词曲、编曲、歌手共同成就,不是某一人独功。接受歌手有短板,才是客观理性,而不是无脑神化。//@吸引:王菲的歌曲翻唱者那么多,哪个赶上王菲了?再好的作品,如果没有王菲那般深入灵魂的演绎和极致的表达,怎么会打动那么多人?所以你的观点根本不成立,只能说明你的浅薄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