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朱元璋杀了多少官?据统计,光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加在一起,被株连处死的就超过四万人。在这种杀人不眨眼的皇帝手底下当差,满朝文武恨不得把头缩进裤裆里。偏偏有这么一个人,不但敢当面骂皇帝最宠的大臣,还敢拒绝皇帝的赏赐,最离谱的是——他居然活到了善终。
洪武朝的官场,最难猜的不是升迁,而是明天还能不能站着上朝。开国之初,朱元璋既要整顿吏治,又对结党、贪赃和欺瞒极为警惕。胡惟庸案从洪武十三年,也就是1380年开始,后来牵连不断扩大;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再起,一批功臣和官员又被卷入。朝臣说话做事,自然越来越谨慎。
可韩宜可偏偏不肯只求平安。他字伯时,是浙江山阴人,也就是今天绍兴一带。元朝至正年间,行御史台曾请他做属吏,他没有接受。明朝建立后,他经人举荐,先做山阴教谕,又到楚王府任录事,随后进入监察系统,成了一名监察御史。
御史官位未必很高,职责却很扎眼:查官员、挑毛病、向皇帝进言。这个位置要是只盯着小吏,风险不大;真把目光对准权臣,就等于自己往刀口上走。韩宜可上任后,很快把矛头指向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和御史中丞涂节。
关于这次弹劾发生在哪一年,史籍记法并不完全一致。较详细的一种说法,把它放在洪武十一年,即1378年;另一些记载只说,当时胡惟庸等三人正受宠。能够确定的是,韩宜可没有躲在背后递折子,而是在三人陪朱元璋谈话时直接上前,当面展开弹章。
他指责三人表面忠诚,实际奸险,仗着宠信擅作威福,甚至请求将三人处死。朱元璋听完勃然大怒,当场斥他为“快口御史”,质问他为何诬陷大臣,随即下令收押。
后来的《明史》写成韩宜可被投入锦衣卫狱,但锦衣卫到洪武十五年才正式设置。因此更准确的说法,是他当时被下狱,不宜把后来才有的机构名称提前搬过来。这也是那段故事中最容易写错的时间细节。
韩宜可没有因此送命,不久便被释放。到了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陈宁、涂节全部被诛。此后的胡惟庸案越查越广,直到十年后仍在追究旧案。韩宜可那封曾被认为是“排陷大臣”的弹章,也因此显出了分量:他不只是胆大,判断确实比许多人早了一步。
不过,真正让韩宜可站稳脚跟的,并非一次押中权臣倒台。洪武九年,也就是1376年,他出任陕西按察司佥事。当时朝廷处置犯罪官吏,凡达到笞刑以上者,很多都被发往凤阳屯田,人数累积到上万。韩宜可认为,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发配,表面严厉,实际会把司法尺度弄乱。
他上疏说,断案应分清公事还是私事,过错是轻是重,造成的后果有多大。若一刀切,狡猾的人可能钻空子,守规矩的人反而遭重罚。朱元璋这回没有发火,反而采纳了他的意见。韩宜可的可贵之处就在这里:他不是逢人便骂,而是能指出制度会在哪里伤到人。
后来他回到京城,正遇上朝廷把没收入官的男女分赐给各衙门。别人收不收,史书没有逐一交代,只记下韩宜可明确拒绝。他认为,一个人犯罪,不应把妻儿一并当成财物处置;男女婚配关乎人伦,更不能依靠株连来安排。朱元璋听后认可了这番话。
这次拒赏,比弹劾胡惟庸更能看出他的底色。弹劾权臣可以带来名声,拒绝到手的利益却没有什么便宜可占。韩宜可把反对滥刑的主张用在陌生人身上,也用在自己身上。正因为言行对得上,他的直率才不容易被解释成争名邀宠。
他的仕途并非一路顺风。后来韩宜可又因事获罪,几乎被处死。朱元璋在谨身殿亲自审问,最终免去死罪。获释后,他没有立刻闭嘴,反而又提出二十多项建议,多数得到回应。此后他被罢官回乡,又被重新征召,奉命撰写祭钟山、祭大江的文章以及对外诏书。
朱元璋对他的文字颇为满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没过多久,韩宜可再度因事被安置云南。这说明皇帝并不是处处纵容他:可以听他的意见,也会处罚他;可以欣赏他的才干,也不会让他完全不受约束。
韩宜可能活下来,靠的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而是在直言、能力与个人操守之间形成了一种难得的可信度。这也解释了他为何几次触怒皇帝,却始终没有被归入朋党。朱元璋看重的不是他的脾气,而是直言背后确有事实,也看不出多少私利。
洪武三十一年,即1398年,建文帝即位。韩宜可经陈性善推荐重新起用,先任云南参政,后来回到朝廷担任左副都御史,最终死在任上。他没有靠依附胡惟庸一类权臣飞黄腾达,也没有在大案中被清算。对洪武朝的官员而言,这样的结局已经相当少见。
在我看来,韩宜可能够走到最后,不能简单理解为“朱元璋舍不得杀他”。更关键的是,他不结党、不握兵,也没有借私门牟利。他提出的意见或许刺耳,却大多指向具体的人和具体的问题。他让皇帝难堪,却没有形成另一股威胁皇权的势力;他敢拒绝赏赐,也证明自己并非借弹劾换好处。
真正难得的直臣,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是在人人沉默时把问题讲清,在利益送到面前时还能守住同一条线。韩宜可受过牢狱,经历过贬谪,也曾被罢免,却始终没有拿原则换平安。洪武朝能容下这样一个人,既有他的胆量,也有他的分寸,更有那份经得住反复检验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