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插播一条消息!
今晚刷到消费日报那篇《欧菲光遭举报》的稿子,说实话心里挺不是滋味。不是因为"掏空"这词多吓人,而是这家公司太眼熟——2002年蔡荣军接手,2010年深交所上市,当年苹果摄像头模组核心供应商,巅峰期营收冲过500亿,现在却被中小股东指着鼻子说"实控人用体外公司新菲光搬资产",这种落差比亏损数字还扎心。
我看完整理的材料,先说我的判断:目前只是投资者举报+媒体核实未回应,没有证监会或交易所的实锤认定,不能直接给蔡荣军扣"掏空犯"帽子。但质疑它不是空穴来风,几个数摆出来就很别扭——
2025年欧菲光营收221.5亿,归母净利润才4163万,扣非净利-2988万,这已经是扣非连续6年为负;2026年一季度营收37.29亿,归母净利-2.47亿,亏损同比扩大319.75%;7月公司自己预告上半年亏3.6亿到4.6亿。
而同一实控人蔡荣军旗下的新菲光(2020年成立于深圳光明,做800G/1.6T光模块),2025年欧菲光和它关联交易上限约5.94亿,2026年预计直接跳到11.56亿,一年近乎翻倍。
举报里最关键的一段是:欧菲光给新菲光做光学组件、结构件代工,毛利率只留5%—8%;新菲光攒整机卖出去,毛利率18%—25%。上市公司承担80.86亿五年研发的工艺底子,光模块的整机高利润环节却在体外。公司7月在互动易解释过"体外培育、风险隔离",但中小股东不买账:真隔离,为啥共用产线、研发成果无偿复用、关联采购定价只写"参照市场"不附比价?
散户最恨什么?"不是恨蔡总创业,是恨好东西都在兄弟公司,烂摊子在上市公司。"这话糙但点出一个治理老问题——同一实控人下,上市主体和私人公司做上下游,关联交易规模一大,中小股东永远处在信息弱势。你没法证明他违规,但他也没法证明自己清白。
我觉得欧菲光现在最该做的不是发律师函怼媒体,而是把三件事摊开:新菲光关联交易的第三方比价报告、共用设备厂房的成本分摊表、WLG/CPO工艺从上市公司转到体外的授权费和评估报告。266亿市值的光学老牌股,经不起"猜疑链"再滚两年。
至于咱们普通看客,别急着站队喊打,也别闭眼补仓。等公司公告、等交易所问询函、等审计意见,比等自媒体爆料靠谱。A股里"实控人另有体外资产"的戏码见过太多次,最后要么澄清翻篇,要么监管出手——但无论哪种,透明定价和独立披露才是中小股东唯一的扶手。
(个人随笔,不构成投资建议,数据来自消费日报、欧菲光2025年报及2026一季报/半年预亏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