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枚胚胎一旦出生,就能合法分走我和女儿的家产。”
说这话的,是患癌妻子朱女士。不是赌气,不是报复出轨——是钱。
从“被出轨的可怜原配”到“精明的财产保卫者”,这起“婚外胚胎案”的第N次反转,终于把最扎心的那层窗户纸捅破了。
朱女士死磕一枚胚胎,根本不是咽不下被背叛这口气。
结婚二十一年,家里所有收入存款全由丈夫一人掌管。朱女士平常用的都是信用卡副卡,额度不够还得跟丈夫申请提额,连自己的消费明细都没权限看。丈夫早已通过多家空壳公司悄悄转移婚内财产。万一离婚,明面上能分的财产极其有限。
而法律写得清清楚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枚胚胎一旦顺利降生,就有权分割夫妻俩二十多年打拼下来的婚内共同财产。多出一个继承人,她和刚成年的女儿能分到的钱会被大幅稀释。
她不是在捍卫婚姻,是在守住母女俩后半辈子的活路。
可这场成年人的财产保卫战里,18岁的女儿成了唯一的牺牲品。
风波发酵时正值她高三冲刺。一边面对繁重学业,一边直面父母婚姻崩塌、父亲在外培育婚外胚胎的残酷事实。
起初女儿甚至说想跟父亲走。不是嫌妈妈穷,是怕自己跟着生病的妈妈,会添更大负担。后来同学一句“宁跟讨饭的妈,不跟当官的爹”点醒了她。她决定留在妈妈身边。
她刚考上一本。父亲拿“女儿已满18岁”当理由,拒绝承担大学学费和抚养费。他甚至要求刚成年的女儿把之前每一笔生活费都列出来对账,不然就拒绝支付后续费用。
整整十个月,父女没再见过面。
一个18岁的女孩,同时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和母亲纯粹的爱——母亲的爱里,已经掺进了“守住家产”的算计。
这场官司走到今天,已无关感情。
人格权纠纷案7月30日开庭未宣判。离婚案原定8月11日开庭,现已延期。朱女士说“胚胎案未了结绝不离婚”。8月5日男方称已在律师见证下销毁胚胎。朱女士说没收到任何通知,不予认可。
一枚胚胎的销毁与否,卡着的是两个女人后半辈子的生存权。
一个患癌多年、没有独立收入的妻子,和一个刚成年的女儿,她们争的从来不是一口气——是一套房、一笔学费、一张活下去的底牌。
而那个曾经说要“给女儿做个伴”的父亲,如今连女儿的学费都不愿出了。
有些账,法律算得清。有些账,算清了,人也凉了。婚外胚胎 婚外胚胎纠纷 朱女士胚胎 上海胚胎案 丈夫婚外胚胎 婚外胚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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