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支持给环卫工发高温补贴!我以前在环卫处工作,每年都给他们发高温补贴和劳保福利,像藿香正气水、仁丹这些。其实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可别把它当成福利,这是环卫工应得的劳动保障。
大热天,咱普通人走几步都想躲空调房,环卫工却得在滚烫马路上干活。凌晨天没亮就开始清扫,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也不能歇。他们干着又脏又累的活,工资还不高。一直以来,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户外一线劳动者,盛夏时节经常深入街头巷尾开展走访慰问,送上防暑物资,关心环卫工人的作业条件与身体状况,传递社会的关怀。高温补贴金额虽不多,但体现着城市的温度。必须严格落实,足额发给每一位环卫工,这是对他们付出的认可。
现实当中,政策落地依旧存在不少短板。不少环卫项目实行外包模式,个别用工单位会出现认识误区,用防暑药品、绿豆、矿泉水这类实物,顶替现金形式的高温津贴,这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劳保物资是防暑保护,高温津贴是法定岗位工资,二者不能互相替代。不管是正式在编人员,还是外包、劳务派遣的一线环卫工人,只要长期从事35℃以上露天作业,都依法享有领取高温津贴的权利,不可以用工种、身份不同为由进行区别对待。
领导的慰问关怀是暖心的精神鼓励,但慰问送温暖不能替代法定待遇。关怀要落到实处,不能只停留在走访慰问的镜头里,更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高温津贴这项法定待遇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除了津贴发放,高温作业配套保障同样不能缺位。高温酷暑期间,应当科学调整作业排班,实行错峰上岗,调整作业时间为早上6点‑10点,下午15:30‑18:30,避开正午高温暴晒时段,最大限度降低中暑风险。同时城区合理设置劳动者驿站,提供饮水、休息、临时纳凉的场所,配备防暑急救物资。高温补贴是底线保障,合理错峰排班、劳动防护、健康关怀,同样是对户外劳动者必不可少的善待。
政策条文写得很清楚,但更关键在于落地执行。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克扣、延迟发放、实物替代津贴、不落实错峰作业的现象及时查处纠正。高温津贴不在于数额多么丰厚,它是一份制度层面的尊重。一座城市光鲜整洁的面貌,离不开环卫工人烈日之下的坚守,不能让他们流汗又寒心。尊重一线劳动者权益,才是一座城市真正的文明底色。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四条
[2]《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人社部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相关通知
[4]全国总工会户外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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