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陈枫:加强对外嫁女性的管理已经刻不容缓。他建议,只要中国女孩嫁给老外,必须强制注销中国国籍,且回国探亲单次停留绝对不能超过7天。
这话一出,网上直接炸了锅。有人拍桌子叫好,说早就该这么干了;也有人跳脚骂娘,说这不是开历史倒车吗?说实话,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国际时事的作者,我第一反应也是被震了一下。这个提议的尺度之大、态度之强硬,在当下的舆论场里确实少见。
陈枫的核心主张很明确:中国女性一旦嫁给外国人,立刻注销中国国籍和护照,回国探亲签证最多给7天,到点必须走人。
同时严禁外籍丈夫在中国非法就业,外籍配偶及亲属一律不得在国内非法长期停留、居住和工作。他还主张借鉴越南和卡塔尔的经验来强化涉外婚姻管理。
那陈枫为啥会提出这么“狠”的建议?支持者的理由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这几年涉外婚姻的数量涨得太快了。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涉外及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达到6.19万对,比2020年增长了3倍多。数量一上来,各种乱象就开始往外冒。
最典型的就是“两头占”。有人嫁给外国人之后长期定居海外,甚至已经拿了外国护照,但回过头来还偷偷保留着中国户籍,国内的医保、养老金一样不少地领着。
有一个案例在网上传得很广,某省一名女性外嫁后取得外国国籍,却隐瞒事实在国内持续领取养老金和医保待遇长达八年。
普通老百姓一个月交几千块社保,退休了还得精打细算过日子,那边国外一份钱国内一份钱全拿着,换谁心里能平衡?
还有那些在网上靠“跨国爱情”人设收割流量的外嫁博主,一边吹捧国外多好,一边贬低自己的国家,带偏了不少年轻人的价值观。
所以你说这些乱象该不该管?当然该管。但问题是,管的方式对不对?
我个人觉得,陈枫这个提议听着解气,但真要落地,问题太大了。
首先一个最硬的坎儿就过不去,因为它跟现行法律直接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写得很清楚,结婚不等于自动换国籍。只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才会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一个中国女孩只是嫁给了外国人,既没移民定居、也没主动入外籍,凭什么被强制剥夺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把婚恋选择和公民国籍强行捆绑,这在法理上站不住脚。
再说那个“回国探亲最多7天”的建议。按照现行规定,中国公民回国根本不需要签证,外籍配偶办团聚签证入境,换发的团聚类居留许可最长能签两年。
7天?连陪父母过个春节都不够。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姑娘,就因为嫁了个外国人,回自己娘家看一眼爹妈都得掐着秒表算日子,这像话吗?
更要命的是,中国有几百万跨国家庭,很多外嫁女婚后并没有定居海外,只是和丈夫在国内生活,或者两边往返照顾父母。
如果强制注销国籍,她们连医保、房产继承这些基本权益都没法保障。还有些外嫁女在海外遭遇家暴,想回国避难都成了难题。
不能因为少数投机分子,就把所有外嫁女一棍子打死,大多数人只是选择了不同的爱情,不该被剥夺国籍这种基本权利。
我认为,这个提议之所以能引发这么大关注,恰恰说明涉外婚姻管理确实存在漏洞,老百姓心里有怨气。
但治理的方向应该是精准堵漏,而不是一刀切地剥夺公民身份。越南的经验告诉我们,重点要堵源头,比如严打非法中介、建立跨部门信息核查机制。卡塔尔的做法则提醒我们,管理不能只靠堵,还要有配套服务。
那些真正钻空子的人该抓抓、该罚罚,但绝大多数老老实实过日子、按时回国探亲、遵纪守法的外嫁女性,不该为少数人的行为买单。
婚姻自由是法律保障的权利,父母在国内,子女回国尽孝也不能被简单压缩成7天。真心相爱的跨国家庭,不能因为少数骗婚者而被反复怀疑,更不能被一道冰冷的政策挡在国门之外。
这事儿,吵得越凶,越说明我们离一个理性的答案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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