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针对扶老人被讹的乱象提出一项广受热议的建议。凡是好心人帮扶老人后遭遇天价索赔,倘若老人一方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施救者有责,当事人可以按敲诈勒索提起追责,对恶意讹诈行为予以严惩。
近些年,扶老人遭讹诈的新闻频繁出现,早已戳中了无数普通人的痛点。很多路人见到老人摔倒遇险,出于良知上前援手,本是值得赞许的善举,最后反倒被反咬一口,面临几千甚至上万元的赔偿追责。善意没有换来感谢,反而招致无端纠纷,难免让人心寒。
多数这类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都偏温和,大多以调解道歉、口头教育收尾,实施讹诈的一方几乎不用付出实质性代价。过低的违法成本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反而让部分人心存侥幸,也让恶意碰瓷、恩将仇报的不良风气不断蔓延。
普通人的顾虑也因此越来越重。不少人看到老人摔倒时第一反应是犹豫纠结,想伸手相助,又怕一场善意换来无休止的麻烦和损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被慢慢消耗,助人为乐变成了一件需要反复权衡、提前自证的事。
法律的初衷是守护公平正义,可在这类纠纷里,善意的施救者往往处于被动位置。如果行善要时刻承担被诬陷的风险,愿意挺身而出的人只会越来越少,最终受影响的,是每一个可能需要帮助的普通人。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之所以引发广泛共鸣,核心就在于直击了违法成本失衡的痛点。毫无依据地索要高额赔偿、凭空诬陷他人担责,本质是借助突发事件胁迫他人利益。用规则抬高讹诈行为的代价,才能守住普通人行善的底气。
需要明确的是,这属于专家层面的治理建议,并非现行法律规定。现实中相关界定也需要清晰的标准,严格区分正常民事纠纷与主观恶意讹诈,既保障受害者的维权渠道,也绝不让见义勇为者蒙受不白之冤。
社会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善意,而善意,需要完善的规则保驾护航。只有让恶意讹诈付出相应代价,大家才能放心大胆地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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