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6-08-07 18:44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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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1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报考者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6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不对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报考有企业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等。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含公办学校、医院)、军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经历,不属于企业工作经历,不计入本条年限。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手续,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 均以2026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2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8月18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