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吴女士独自居住,平时工作繁忙,只能利用晚上下班后的时间搬家。搬家前,她和搬家公司已经谈好了价格。可等到东西搬到新居后,搬家公司报出的价格却比最初谈好的翻了好几倍。吴女士当场表示无法接受,拒绝支付。搬家工人没有离开,直接坐在她家客厅里不走,还用言语进行威胁。双方就这样一直僵持到深夜,吴女士为了让对方尽快离开自己家,无奈之下支付了对方索要的费用,事后选择了报警。
针对这起事件,办案法官指出,搬家公司在双方达成合作之初,就隐瞒了真实的收费标准。
等到搬运工作完成后,搬家人员便以"合同已经约定"为借口,滞留在消费者家中或楼道等地方进行纠缠滋扰,通过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坐地起价,额外索要高额费用,强迫客户接受其单方面提出的条件。
这类行为已经触及了刑法的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官解读说,强迫交易罪在手段上并不局限于直接的肢体暴力,还包括轻微暴力、非暴力威胁以及"软暴力"威胁等方式。
只要这种威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慌心理,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就已经具备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像吴女士遇到的这种搬家工人赖在家中不走、言语相逼的情况,正是这种"软暴力"的典型表现。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这篇报道发布前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北京某搬家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作出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共实施类似犯罪行为43起,涉案总金额13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员工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4年不等,同时对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
这起案件的宣判,说明对于形成惯常操作模式、多次实施坐地起价并伴随威胁手段的搬家企业,司法机关是会依据强迫交易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而不仅仅是让消费者通过民事途径追回损失了事。
报道中法官也给出了具体建议,消费者选择搬家公司时,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报价要保持警惕,这类价格背后很可能藏着后续加价的陷阱。
无论通过什么渠道找到搬家公司,都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核实对方的注册信息、经营状况,看是否存在不良记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果在搬家过程中遇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或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45热线反映,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的12315平台举报投诉,同时注意保留图片、视频等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信息来源:北京政法网:《坐地起价言语威胁 强迫交易涉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