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操作真让人开了眼了。一边在成都成华区法院当院长,正襟危坐敲法槌,一边悄悄挂靠在北京的律所,收着代理费做律师。
50万律师费是脏钱。可更吓人的是:一个在职法院院长,咋拿到北京律师执业证的?申请这证要法律资格证、实习考核、律所接收、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一道道公章。他能跨市跨省挂上,说明中间有人放水,或者材料造假没人查。
公务员法白纸黑字:公职人员不得在外兼职挣钱。他懂法,偏犯。为那点代理费把院长帽子摘了,蠢。网友骂得对:这不是个人贪小钱,是挖公信力的墙角。法官本该断是非,自己先踩线,老百姓还信谁?
这种事最伤的是信任。法院门口石狮子蹲着,里面院长两头收钱,原告被告都成他生意。先烈流血立的法,被几句假材料绕过去,寒心。
咱们要的不是骂完拉倒。制度管人得动真格:律师证年检查社保、查公职身份;法院系统内部每年申报兼职;跨地执业线索互通。发现一个办一个,通报社会,让后来人怕。
普通人做不了监察,但能盯:办事遇法官提"我认识律所"就举报,看公示栏疑人就反映。人人护法,法才立得住。
爽。这种乱象不包庇,查实就摘帽坐牢,法袍才干净。咱们信法,是因为法待人公平,不是因为穿法袍的人会演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