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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没想到在夜里到达酒店时,却没有房间订了,2位女同伴无奈在车

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没想到在夜里到达酒店时,却没有房间订了,2位女同伴无奈在车里住2晚,不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车上过夜费”,男子直接报了案,最终结局大快人心!

信息来源:高度新闻

事儿得从7月27号深夜11点多说起。

地点在新疆伊犁伊宁,叫伊美臻选酒店。

重庆的王先生,带着俩女性朋友自驾到新疆玩。

一路颠到酒店,前台一查——就剩一间300块的大床房了。

七月的伊犁,正是旅游最火的档口,方圆几里地的酒店民宿全订满了。

王先生自己住那间房,俩姑娘一合计,干脆窝车里将就一晚。

等仨人吃完饭,都凌晨1点了,实在没劲儿再折腾找房。

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停车费一分没少交。

谁知道,第二天,事儿还没完。

酒店一个管事的还挺“热心”,把他们一行10人介绍到自家亲戚开的酒店。

跑过去一看——房间还是不够。

其中一个姑娘没辙,又回车里窝了一晚。

两晚加一块儿,仨人次在车里过的夜。

全程没占酒店一点便宜,床没躺、澡没洗、水电没用,连客房之外的地方都没多蹭一步。

7月29号退房,账单一打出来,王先生眼睛都直了。

凭空多出150块,名目写得清清楚楚——“车上过夜费”。

一人一晚50块,仨人次正好150。

王先生当场就懵了:“车是我们的,油是我们加的,停车费也一分没少交。

怎么在自己车里睡一觉,还得给酒店掏钱?”

他要求开发票,前台就俩字:不给。

王先生没急着吵,直接拨了110。

民警到场一协调,酒店这才不情不愿把发票开了。

可备注栏里,还端端正正写着五个字——“车上住宿费”。

发票拿到手,王先生没松劲儿,扭头又拨了12315,投诉直接递到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监局动作挺快,上门查了入住记录、收费单据,又翻了现场公示的价目表——压根没这一项。

工作人员说得也直接:这种事头一回碰见,收费不合理,更不合规。

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公示,这是硬规矩,谁也不能临场拍脑袋加钱。

一查才知道,这酒店开业还不到一年。

出事那天负责人马女士外出办事,临时管事的自己一拍脑袋,就添了这么个收费项目。

最后处理结果,那叫一个痛快。

150块全额退回不说,酒店另外掏了1000块当补偿。

负责人马女士当面道歉,承认是内部管理出了岔子。

酒店还放话出来:全员重新培训,所有收费项目挨个梳理一遍,明码标价制度必须落实到位,下回谁再敢私自加项,直接走人。

这事儿一上网,网友直接炸了锅。

有人补刀:“照这逻辑,以后在酒店门口喘口气,是不是也得收空气费?”

有人搬出了阿凡提:“这不就是巴依老爷闻着炒菜味儿,也要拦着人要钱吗?”

还有人一句话戳到底:“车我的、油我的、停车费我交了,合着我在自己车里闭个眼,还得给你交保护费?”

说归说闹归闹,这事儿其实有法可依。

《价格法》第十三条就摆在那儿: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翻译成人话就是——没提前公示的钱,一分都别想多收。

王先生这一套操作,说实话挺值得学。

不吵不闹,账单、发票、现场情况全留好证据;先报警把事实固定住,再打12315走正规渠道。

两步下来,有理有据,钱退了,气也顺了。

出门在外,谁都难免碰见这种糟心事。

总之,出门在外,如果多出莫名其妙的费用不要掏钱,要把票据、聊天记录、截图都存好,该报警报警,该投诉就投诉,不然只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