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这句硬邦邦的话出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
她说得明白: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够不上判刑?那就高额罚款,罚到讹人者长记性。
这话能冲上热搜,根本原因不是什么“大家不想做好事”,而是“做好事太容易倒霉”。
往太多真实案例,让普通人的善意,一次次付出惨痛代价。其中福建莆田两名初中生扶老人被讹的事件,最让人唏嘘,也最能印证李玫瑾教授这番建议的必要性。
事发当天,两名十几岁的女生骑着电动车正常通行,路上偶遇一位骑行自行车的老人意外摔倒。路面干净平整,没有车辆剐蹭痕迹,老人纯粹是自身操作失误摔倒在地。两个孩子心地善良,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停车上前搀扶老人,还贴心查看老人身体状况,全程温柔耐心,没有半点敷衍。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纯粹的善意,转眼就被狠狠践踏。老人站稳缓过神后,当场变了说辞,一口咬定是两名女生骑车撞到自己,才导致自己摔倒受伤。紧接着,老人及其家属直接向两个孩子的家长索要高额赔偿,张口就是数万元的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
两个孩子瞬间被吓得手足无措,明明是救人的善举,转眼就变成了“肇事全责”。家长又气又无奈,百口莫辩,只能四处奔走求证,只为帮孩子洗清冤屈。在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佐证的初期,舆论和压力全都压在了施救者身上,孩子甚至因为这件事产生心理阴影,不敢再轻易帮助陌生人。
万幸的是,事发路段的路面监控完整记录了全过程。监控画面清晰显示,两名女生的电动车自始至终没有和老人的自行车发生任何接触,老人摔倒完全是个人原因,和两名施救的学生没有半点关系。铁证如山之下,老人和家属的讹诈说辞不攻自破。
但这件事的最终处理结果,却让无数网友倍感寒心。真相大白后,讹人的老人仅仅是口头道歉,没有任何经济处罚,更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番恶意讹诈之后,全身而退,零成本收场。反观两名无辜的孩子,无端承受了委屈、恐慌和舆论压力,家长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最后却连一句诚恳的道歉都没能换来。
这不是个例,而是多年来扶人被讹事件的普遍现状。绝大多数类似纠纷,最后都会以“双方和解”“口头批评教育”收尾。讹人者拿捏住“年纪大、罚不动、判不了”的漏洞,肆意消耗社会善意,就算恶意索赔失败,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最坏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极其畸形的社会风气:救人有风险,讹人无成本。普通人的善意成了最廉价、最容易被拿捏的东西,越来越多人被迫收起善心,选择冷眼旁观,这也是“扶不扶”成为全民难题的核心根源。
也正是看透了这种屡禁不止的乱象,深耕刑侦与社会治理多年的李玫瑾教授,才抛出了这番极具争议却深得民心的硬核建议。不同于网上泛泛而谈的道德呼吁,她的观点直击问题本质:道德约束治标不治本,想要根治讹人乱象,必须抬高作恶成本,用刚性规则守住社会善意的底线。
很多人疑惑,为何轻微讹诈难以入刑,却必须高额罚款?从法律层面来看,多数扶人被讹的纠纷中,当事人的恶意索赔金额、情节恶劣程度,往往达不到敲诈勒索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无法判处刑罚。这就导致大量恶意讹诈行为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明明有错,却无法追责。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恰好填补了这一执法空白。不纠结于“是否判刑”,而是聚焦于“是否追责”。对于无证据却恶意天价索赔的行为,即便免除刑事处罚,也必须予以高额经济惩戒。罚款的核心目的,从来不是惩罚,而是警示。让每一个妄图讹诈好人的人明白,消耗善意、颠倒黑白绝非零成本,一次恶意碰瓷,就要付出切实的经济代价。
更深层次来看,这番建议也是在重塑社会的善恶规则。长久以来,这类纠纷一直存在举证误区,常常让施救者自证清白,一旦没有监控和证人,好人就容易蒙受冤屈。而李玫瑾教授的观点,变相确立了“谁索赔、谁举证”的原则:无证据的索赔,就是恶意讹诈,理应被追责。
这一逻辑的转变,彻底扭转了好人的被动处境,不再让善意背负风险,不再让行善者步步小心翼翼。社会的温暖从来不是靠大众无私奉献堆砌的,而是靠规则兜底、法律护航守护的。只有让作恶者付出代价,才能让行善者毫无顾虑。
如今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落实类似治理思路,多地司法机关对无证据讹诈施救者的行为,不再简单调解了事,而是依法予以惩戒。这也印证了李玫瑾教授观点的前瞻性和实用性。道德可以温柔,但规则必须强硬,唯有严惩恶意讹诈,才能守住人间善意,让“敢扶、愿扶、主动扶”重新成为社会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