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健楼]受让方重做的[假一手合同]遗留下来的更名乱象!近期被我退回/包含我负责打好补丁所谓的一手合同就有几份,有些压根无效/问题点让我非常无语,原因你仔细看完就知道了
一手合同上的甲方即的源头转让方为:[某某投资有限公司]该统建楼蕞早荬出的时间为2009年约在2011年左右全部散销完毕,之后的业主要转让该[源头公司]负责过[一手户]什么叫一手户?就是业主要转让交易双方可回到源头公司,该公司把原一手合同注销后由源头公司充当甲方重新和受让方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合同,注意[签订的日期、为2009年至2011年]就是把签订日期提前至原一手合同上的时间,据查绝大部分统建楼属于[无大产权房屋]源头公司的身份实为参与出资建设与后期管理的物业方,那么无大产权证的统建楼源头公司过一手户真实目的,就是为了赚取高额的过户费,增加不了任何所谓的保障,只是说受让方不花这个过户费有可能受到刁难,例如管理处的业主信息不和你重登
那么这种“一手户”到底会留下多少瑕疵,受让方如不知道自行去完善假一手合同上的交易瑕疵,那肯定会留下问题
①一手合同上的公章通常分为[合同上盖公司章]房屋完款收据盖[公司财务章]那么只是过假的一手户该公司并没有收你的房款,所以收据只能沿用老收据,就出现了第一个问题合同上的乙方姓名及身份与房屋完款收据上的姓名及身份不对
②源头公司是否已注销或改制[很多一手户合同为什么要把日期提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③让我发笑很无语的点是,部分假一手合同上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与合同签订时间上明显牛头不对马嘴,例如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而买方身份证签发有效期为2015年起,更可爱的是2010年受让方都还没成年!怎么就可以签这样的合同。要求过一手户想赚这个米可以理解,但该甲方公司能否专业点?又能否教下交易双方自行备签一份真实有效的见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