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后,父母要求对孙子进行亲子鉴定,儿媳拒绝。
2024年5月,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
人刚走,家里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
妹妹陆雨晴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哥哥去世后,嫂子黄某某的一些做法让陆家开始怀疑孩子的身世。随后,据陆雨晴讲述,家人剪取了8岁小海的头发和指甲,送到鉴定机构检测。
结果出来,老人坐不住了。
第一份鉴定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小海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
但这一份查的是祖孙。
陆家还想知道,孩子和已经去世的陆晓东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
2024年10月,他们又申请调取陆晓东抢救期间留下的血液样本,交给另一家机构检测。
第二份报告给出的结果更直接:排除陆晓东是小海生物学父亲的可能。
两次检测都指向同一个方向,陆家决定打官司。
2025年1月,陆芳明夫妇向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起诉儿媳和孙子,要求确认小海与陆晓东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同时提出8年抚养费19.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12万元丧葬费等诉求。
黄某某不认可。
她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称小海出生在自己与陆晓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关证件一直登记陆晓东为父亲。
双方连孩子这些年是谁在承担抚养费用,说法都不一样。
陆家称老人长期照顾孙子。黄某某则称,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主要由父母承担。
陆芳明夫妇随后提出:既然前面的鉴定有争议,那就在法院程序里重新验一次。
黄某某没有同意。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以为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可一审老人没赢,二审仍然没有得到支持。
问题恰恰出在两个地方。
一个是老人能不能提起这种官司。
《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可以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这里并没有祖父母。
陆晓东已经去世,他的父母虽然是小海的爷爷奶奶,却不能仅凭这一身份,当然代替儿子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另一个问题出在两份鉴定上。
法院并没有认定报告是假的,而是认为相关鉴定存在程序问题。
公开报道援引判决材料称,鉴定涉及未成年人,但监护人没有到场确认鉴定事项,还存在身份核验等问题。
换句话说,DNA检测结果是一回事,这份结果能不能成为法院改变一个孩子现有身份关系的证据,又是另一回事。
儿媳拒绝重新鉴定,也不是一句“拒绝就败诉”。
法律确实规定了拒绝亲子鉴定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但前提不少:提出请求的人得有资格起诉,还要拿出必要证据,对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法院才可以作出不利认定。
陆家偏偏先卡在了起诉资格和原有鉴定程序上。
于是才出现了这个看起来很拧巴的结果:
两份鉴定都排除了相应血缘关系,老人连续两审却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也不代表法院已经认定小海一定是陆晓东亲生的。
法院认定的是,按照目前的证据和诉讼方式,还不足以依法推翻已经存在的父子身份关系。
事情还没结束。
陆雨晴向媒体表示,家属已经申请再审,再审申请已经立案。截至目前,公开渠道还没有看到新的再审裁判结果。
老人想弄明白的,其实只有一件事:养了多年的孙子,到底是不是儿子的亲生孩子。
但走进法院以后,他们面对的不只是一张DNA报告。
谁有资格起诉,样本怎么取得,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每一道门槛,都可能决定这个答案最终能不能被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