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位女顾客花了96块钱买排骨,钱都付完了,她随口说了一句:“不用剁,整块带走。”

一位女顾客花了96块钱买排骨,钱都付完了,她随口说了一句:“不用剁,整块带走。”

没成想摊主立马变脸,把排骨一把抢回去,非逼着她换一块,不换就不卖了。

明明是自己挑好的,钱也付了,凭啥不能整块拿走?

这段内容最近在网上传开。

但截至目前,还没有看到涉事市场名称、双方身份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正式通报。所以摊主到底为什么突然反悔,目前不得而知。

评论区最常见的猜测有两个:有人怀疑摊主想趁剁肉时往里加别的骨头,也有人觉得顾客挑中的部位更好卖,整块拿走会影响摊主后面的生意。

猜测归猜测,证据是另一回事。

不过,“切排骨时加别的骨头”这种事,现实中确实发生过。

2024年3月,安徽合肥一名女顾客怀疑自己挑好的肋排被动了手脚,第四次购买时全程拍下。摊主把她挑好的排骨拿去切,又加入此前切好的骨头。媒体采访时,摊主承认加了之前切好的骨头。随后当地市场监管人员回应,涉事商家停业并挂牌警示。

这起合肥事件只能证明类似情况真实发生过,不能拿来证明这次96元排骨里的摊主也这么干。

真正能确定的,是交易本身。

顾客挑的是这一块,摊主称的是这一块,价格算到96元,钱也收了。商家如果事先就说明“整块不卖”或者“必须切开卖”,消费者听完再决定买不买,没有问题。

可如果挑货、称重、收款时都没说,等顾客提出“不用剁”以后才要求换另一块,消费者完全可以不同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可以比较、鉴别、挑选商品,也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有一点也别说错:钱付了,不等于排骨在法律上那一秒就一定完成所有权转移。按照《民法典》,普通动产原则上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

可“还没交付”和“商家能随便换货”完全不是一回事。

普通人以后买排骨,办法其实很简单:自己挑好的肉盯住,切的时候别离开视线;发现被换肉、掺入其他东西,保留付款记录、摊位信息和现场视频;协商不了,就找市场管理方或者通过12315投诉。

96块钱不算大钱。

可顾客花钱买的是自己挑中的那块排骨,不是付完钱以后,再让摊主替她重新挑一块。

最让人起疑的,也正是这一点:前面称重、付款都没问题,听见一句“不用剁”,那块排骨突然就不能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