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根据微博公开信息, 王凯律师是1994年生人,河南信阳人,在广东做专职律师。颜值

根据微博公开信息, 王凯律师是1994年生人,河南信阳人,在广东做专职律师。颜值和年龄都有优势。我本人并无针对其个人的偏见,唯独两件事难以认同:其一,当初他转发我的博文,未能读懂文中客观事实、犯罪事实二者区分这一法学基础法理,嘲讽我“这逻辑无敌了”;其二,后续讨论过程中,在与我素未相识、无任何沟通交流的前提下,仅凭主观臆断揣测我的心理动机,搭建稻草人式论点作为立论支撑。

其行为,客观上误导不少不具备法律常识的网友,对我的指责与无端谩骂。但当我按照其微博公开“邀约”,和他“好好聊聊”的时候,他的评论区里,他的粉丝竟然颠倒黑白,把他故意嘲讽我,变成了他“搭理”了我,而我成了他们嘴里“狗皮膏药”。这个评论刚看还在,王凯律师不会是乐见他粉丝对我的侮辱吧?

此情此景令人心寒,试问王凯律师和他粉丝:1、我虽不才。但也有几位国内顶级大律师的朋友,何时需要一个年轻的律师,以公开嘲讽我的姿态“搭理”我?这符合常理吗?

2、年轻律师嘲讽我“无敌的逻辑”,这是定论?如果不是,就是可以持续探讨的最基本的法理常识问题。年轻律师说“好好聊聊”,应该是平权之间的平等对话。我提出的具体问题,实质上是法学大一法理定义性的知识点,这是塑造法律逻辑和思维的基础。对照法理定义解析他嘲讽我的“无敌的逻辑”,是不是本着对法理负责的态度呢?

3、年轻律师以“猜测”我的心理活动,来否定我的言论,这是法治社会所反对的。莫要忘记历史上的文字狱和因言获罪的教训。基于理不辩不明的求真务实的态度,出于对社会、对自己、对年轻律师负责任的态度,花一点时间和年轻的律师“好好聊聊”,是不是很有必要?何来的“狗皮膏药”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