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都在思考你说的“无敌逻辑”的事儿了。我提的问题有点多,估计您很忙无暇回复,或者您压根就不愿“好好聊聊”,只为毫无根据地嘲讽我“无敌的逻辑”,或者您不是您故意引导您的粉丝羞辱我(已取证)。
这些都不是事儿,我和你是二代人。如今我老了,你还年轻,只要不是肢体博弈,我的耐受力,扛得住您的嘲讽。可人老了,喜欢絮叨。
既然您嘲笑我的基础法理和法律逻辑,也愿意和我“好好聊聊”,那我就把涉“清风明月醉酒眠”和“AC饶谨”案的事实和证据都摆一摆,您百忙之中看一眼,再说起具体案例的时候,也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不用再天马行空“猜测”我的想法。
我不知道您学的法理学的课本是谁撰写的,只要您说出来,就按您学过的课本检验一下我的“无敌逻辑”,看看我到底有多强大。
因为,我曾对法理学的理论非常痴迷,年轻时在乡镇、进校园普法时,这是我宣讲的重点。但这也是普法中的难点,因为普通人和朴素的价值观,都无法正确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
我个人认为您通过了法律资格考试,您应然能够正确区分。但我始终无法想明白,您作为专职执业律师,怎么能公开场合中毫无根据地说出我“逻辑无敌”的嘲讽语言?在您根本不了解的具体案情的情况下,怎么能去羞辱一个你根本不了解的人?
也许您在网上忙着忙着,就成了法律TOP3,可流量能替代律师职业的严谨审慎吗?我也许这一生都羡慕您年轻,有颜值。但我还是希望您能和我“好好聊聊”法学基础理论。我还可以给您推荐《实用法律逻辑教程》,让我们一起学习,努力做到“逻辑无敌”。
您非常高兴您首次进前三(附图),我也衷心希望您能够在微博法律博主排行榜“霸榜”,当永远的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