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公”自称是否逾越了传统名号的文化禁忌
“公”在传统称谓里原是五等爵的最高一级,后来延展为对年长且德望素著者的敬称。这套系统一直守着“卑己尊人”的规矩。
古人起别号,总爱嵌上“散人”“居士”“山人”这类带退让意味的字,以此示谦。就算比较放得开的人,也只以“狂”“痴”自嘲,几乎没见过自封为“公”的。
“擘”是大拇指,引申为同辈中最杰出的那个。和“公”拼到一起,就等于自命为业界泰斗还要加上长者的身份。这样的一个自号一下子把自我评价拔到了最高处。
而且把它放进交际场域,打破了名号应由旁人给予的社会默契。古书里偶尔能在开玩笑的笔调中看到自署“某公”,那绝非正规用号;正式称公,都是他者出于尊敬才叫出来的。
自号“擘公”相当于私自挪用敬语,跳过了他人认定的程序。这就触动了谦抑和互相尊敬那条线。所以,它的确跨出了传统名号允许的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