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一名女子买了一套房后没有入住,不久竟发现房子被物业人员占用了做美甲生意。后来,女子想要装修房子,物业却要求女子先交保证金。
安女士在2021年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因为不急着住,安女士就把新房放在一边,忙其他的事去了。
今年,安女士正好有空,她想到了买的房子还空着,于是想把房子装修一下。当她来到小区,凭着记忆找到自己家。
当她把钥匙插进锁孔以后,却发现打不开门,安女士感到有些奇怪,她找到物业,费了好大劲终于把门打开了。
门内的一幕让安女士惊呆了,她怀疑自己走错了门,但是仔细核对门牌号又确认是对的。只见屋子里设了一个堂口,还放着很多东西。
仔细一看,这些东西都是一些美甲的设备,看来是有人在这里做美甲生意。安女士十分诧异,自己买的房子从来没有对外出租过,怎么会有人在她家做美甲生意呢?
安女士仔细检查了一下房子,发现墙面上还多了几处新鲜的孔洞,应该是新打的。安女士又是生气又是心疼,到底是谁把她的新房弄成了这个样子?
此时,安女士立刻想到了物业,她拿到房子以后就一直在交物业费,为何物业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人占用?
她气愤地跑到物业要说法,而物业在调查一番后给安女士的说法,更让她大吃一惊。原来,占用她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物业员工张某。
那么,张某是如何知道安女士买了这套房子以后长期未使用呢?原来在在一年前,安女士房子的门锁坏了。
看到门长时间开着又没有人居住,周围有些邻居贪图省事,曾经顺手把一些垃圾都放到了安女士的房子里。
物业发现以后,曾经派了几名员工过来清理房子,也许就是在这打扫期间,张某起了歪心思,他看到安女士的房子长期空置着,也没人来管理。
顿时,张某的心里有了想法,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张某立刻行动了起来,很快,一整套工具都置办齐全了。
如果不是安女士这次突然闲下来了,有时间装修新房子了,张某这样的好日子应该还能持续挺长时间。
安女士十分气愤,作为物业工作人员,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保护业主的权益,而张某却大摇大摆地占用自己的房子,侵害业主的权益。
在物业的沟通协调下,安女士终于和张某达成协议,张某签了赔租金的欠条,同意将钱分次数地还给安女士。
安女士本来想追究物业的责任,但是物业表示他们已经把张某开除,安女士再想到未来入住以后也经常会和物业打交道,于是也就算了没有深究。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安女士联系了工人,打算看个合适的日子就开工装修新房子。然而,她却接到物业的电话,说是要她先交清物业费,不然不给装修。
这可把安女士给气坏了,当时她的房子被张某占用,物业都没有管,怎么她现在要装修了物业就来管了?
1、《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业主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
张某利用自己在物业的职业之便,私自占用安女士的个人不动产,侵害了安女士对其房屋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业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安女士的房子,并造成房屋一定的损伤,安女士可以提出赔偿。根据以上法规,物业需要赔偿安女士的损失,等赔偿完损失以后,物业可以向张某追偿。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根据协议规定,业主装修,物业和业主可以约定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其中可以包括装修保证金。但是,该费用的收取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协商,并进行书面约定,物业单方面强制收取,这样的做法是不合规的。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其管理权限仅限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无权擅自处分或占用业主的私有房产。张某作为物业管理者,明知故犯,占用业主房屋,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而在张某占用安女士房屋这么长的时间内,物业居然一无所知,从中可以反映出物业对员工管理松散,对业主房屋的管理也不到位,存在很大的问题。
对于安女士的遭遇,你怎么看?案例来源:齐鲁壹点2026.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