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俩男孩千里迢迢来投奔亲戚过暑假,结果亲戚竟把他俩丢在出租屋跑去深圳打工。俩孩子生活费花光后饿到发昏,在小区里游荡了好几天都没人管。好在民警及时出手,悲剧这才没有发生。可问题是,亲戚既然不具备照料条件,当初为啥还要答应接收孩子?
这事儿发生在广州荔湾区多宝街道,两个孩子一个12岁、一个15岁,是表兄弟关系,从贵州遵义大老远跑过来的。
俩孩子满心欢喜来投奔亲戚过暑假,结果刚安顿下来没几天,亲戚接到深圳的活儿,留下两千块钱就走了。钱花光了,出租屋里连口吃的都没有。两个孩子硬生生饿了好几天,实在扛不住了才在小区里晃荡,被巡查的网格员撞见的时候,模样要多惨有多惨。
好在广州这边反应快。街道、社区、派出所三方联动,先给孩子弄了口热乎饭,又连夜跑去广州南站窗口买票——因为其中一个孩子没满12岁,网上买不了。第二天一早把人送上返乡列车,当天下午就平安回到遵义家人身边了。从发现到送回家,不到24小时。
事情是圆满解决了,但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开头那个问题——既然不具备照料条件,当初为啥要答应接收孩子?
说白了,这亲戚当时大概率就没想那么多。孩子家长开口了,抹不开面子拒绝,“都是一家人,帮个忙怎么了”。亲戚心里可能也犯嘀咕,但嘴上不好意思说“不”,先应下来再说。结果工作机会一来,立马就跑了。两千块钱往桌上一放,人就消失了——这叫托付吗?这叫放生。
再说说孩子的爸妈。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千里迢迢送到另一个城市交给亲戚,然后就当甩手掌柜了。几天不跟孩子通一次电话?孩子饿了好几天都不知道?这心是不是也太大了点?
很多家长总觉得“把孩子交给亲戚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可亲戚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自己的难处,人家帮你是情分,不是本分。你一句“帮我照看一下”,对方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可真有没有精力、有没有能力照看,完全是另一回事。
很多中国式亲情托管,本质上就是一场“情面绑架” 。家长不想花钱找托管,亲戚不好意思拒绝,最后风险全压在孩子身上。不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互相推诿。
《未成年人保护法》写得明明白白,父母委托别人照看孩子,得综合考量对方的条件,还得跟孩子保持联系。可落到亲情里,谁好意思跟亲戚较真呢?
这次是运气好,网格员多看了一眼,民警及时出手。下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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