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事部”发表声明,
台湾地区外事部门8月11日发了个声明,说驻瑞士日内瓦办事处处长李冠德被举报了203条恶行,他们已经启动调查,还要求李冠德返台配合。
说实话,我看到“203条”这个数字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得干了多少缺德事,才能让同事攒出203条罪状递上去?
这不是一般的外交风波,这简直就是一场“外交灾难”。
根据目前曝光的材料,李冠德2024年12月到任,到被举报也就一年半左右。就这么点时间,能把全处上下得罪个遍,还让人家写出134页的申诉书,这本事可真不小。
先说他怎么对待下属的。据同仁举报,这老兄在办公室的口头禅是“我说了算,你闭嘴”、“我是处长我说了算”。
我听着怎么那么像某些古装剧里鱼肉乡里的地方官?外交官代表的是一个地区的形象,你把办公室当自己家后院耍威风,下属是被你管着不敢吭声,可你丢的是谁的脸?
更离谱的是,他还强迫同仁垫付公款然后拒绝还款,扣押下属的补助和薪资。有同事自掏腰包垫了2.4万瑞郎帮办事处周转,他不说句谢谢就算了,反而甩脸子说“有人请你做这件事吗”。
说实话,一个普通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干出这种事,都得被HR约谈,何况是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但最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他在世界卫生大会期间的操作。
去年WHA期间,李冠德非要拉着3位去日内瓦视导的民意代表吃米其林大餐。结果呢?大餐是吃了,飞机也错过了。
为了这顿饭,多花了上百万元新台币的公帑重买机票,事后还向上面谎称是因为塞车。
你请人吃饭不是不行,但你得分得清轻重缓急啊。为了显示自己“招待周到”,把整个代表团的行程搞得一团糟,这到底是给领导长脸还是给领导添堵?
再说他在瑞士的“驾驶技术”。喝了啤酒加白酒,他敢开车载同事上高速飙到时速140公里。超速36公里,达到了瑞士刑事追诉门槛。瑞士警方寄来问卷,他拖了八个月不回函。
办事处两次收到外交警方的关切。大家想想,一个代表地区在外面的办事处处长,在当地酒驾飙车被警方盯上,这传出去丢的是谁的脸?外交官的本职工作是维护形象,他倒好,直接给当地警察送业绩去了。
还有他那位“处长夫人”。仗着这个头衔擅自进出办公室翻找同事资料,还欺凌宿舍清洁人员。这哪是驻外机构啊,这简直成了“夫妻店”加“私人领地”。
我真正关心的,不是李冠德这个人有多烂,而是——这种人是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
他到任不到七个月,光洗车打蜡养座车就花了1.2万瑞郎,折合新台币47.5万。普通人家洗车一次几百块,他这儿洗一次够老百姓洗好几年。
用公帑买高价寝具供私人宿舍使用,到任半年相关支出就累计超过12000瑞郎。
花13万新台币买巧克力送礼,事后还要求同仁把账单“拆单”分列科目规避审查。甚至凭空编造“汇兑损失”单据报账。
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样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
所以我的观点很明确:这绝不仅仅是李冠德个人的问题。
一个人在外面能无法无天到这个地步,选拔机制有没有把关?任中监督有没有到位?
如果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就算换了一个处长,谁能保证不会出现第二个“李冠德”?一个健康的团队,上下一心都未必能把工作做好,何况是这种上下离心、人人自危的氛围?
现在台外事部门说要严查。可在这之前,瑞士警察两度登门,台北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正如有民意代表批评的那样,如果爆料属实,“这都要砍头了”。调查不能只是走个过场,更不能想着“船过水无痕”。
目前李冠德本人还没有公开回应,调查也才刚刚启动。我们还是要尊重程序,给他一个说明和辩解的机会。但无论如何,这203条恶行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驻外机构深层次的管理漏洞和作风问题。
接下来,就看这出“外交闹剧”会如何收场了。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还是真的能刮骨疗毒以儆效尤?
反正我是觉得,一个能让全处上下联名写出134页举报材料的人,不管调查结果如何,这个位置他是肯定坐不下去了。
但我更想知道的是——当初把他放到这个位置上的人,有没有人需要为这件事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