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一句也算违规改编吗?”郭德纲违规演出确实不应该,真是悔不当初,商业演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一句“为了生存”不能打发老百姓。
8月12日,据山西“智慧生活报”报道,郭德纲于7月份在武汉演出时因“即兴”改编歌曲《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被举报,原因是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大多数人不理解,认为“改一句歌词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不是不能,而是需要流程合规,首先商业性公众演出属于“文化传播”范畴,内容必须提前报备,诸如演唱会、戏剧等,演唱曲目报备几首就唱几首,不能随意“加唱一首”或临时决定“改唱曲目”,这都属于违规行为。
令人诧异的是,以郭德纲的演出经验和资历,不太可能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每年大大小小的演出非常多,国内外都有专场,能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属罕见,而且还是被人举报的方式“落马”,德云社内部管理和管理人员“罪加一等”,没能做好整体统筹和现场监督之责,对演出曲目的了解太过草率,《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是电影《铁道游击队》的插入,因承载了中国人民的历史记忆,对战争时期艰苦岁月的深刻描绘,早已深入人心,因此入选了2019年中宣部发布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首。
而郭德纲可以在相声或戏曲中调侃于谦,调侃朋友,但是对描绘和承载着战争时期中华英雄儿女的曲目不应该以“戏谑”的方式进行调侃,很容易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毕竟二战历史对中国人民的伤害非同寻常,谁也不应该揪着“中华人民的苦难”任意戏谑玩弄。这种情况下被举报,不应该回避问题或试图争辩,面对国家法律法规谁也不能是“法外之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