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十多年了,突然回头找前女友要一只当年送出去的金手镯——这事搁谁身上都觉得有点魔幻,最近却在网上吵翻了天。浙江杭州的郭先生,还真就摊上了这么一桩扯皮事,十几年前恋爱时送出的镯子,现在想讨回来,结果前女友和媒人各说各话,彻底成了一笔糊涂账。
事情得从2010年说起。那时候郭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义乌的一个姑娘,俩人异地恋,处了两年。恋爱期间,他送了姑娘一只30多克的空心金手镯,当时金价每克305块,算下来差不多小一万块钱。后来因为女方家里嫌距离太远,俩人和平分了手。刚分那会儿,郭先生也没想着要回镯子,这事就撂下了,一撂就是十多年。
直到今年6月,郭先生去义乌办事,跟许久没见的前女友碰了个面,聊着聊着就提起了当年那只手镯。结果前女友的说法让他当场懵了——她说镯子早就还给当初介绍他俩认识的媒人了。郭先生心里直犯嘀咕:送给你我认,可媒人凭啥收这么贵重的东西?等他转头去找媒人对质,对方一口咬定从没收到过,说自己当年只管牵线搭桥,后面两人怎么处、处成啥样,一概不知,还让郭先生拿出证据来说话。
这下好了,前女友电话打不通,媒人死不认账,更头疼的是,十几年过去,购买小票早不知道扔哪儿了,连张镯子的照片都没留下,手里几乎啥凭据也没有。聊天记录里前女友也感慨过,说这么多年了,金价早不是当年的价,媒人未必肯认这笔账。整个事就这么卡在那儿,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罗生门”。
这事一传到网上,网友直接分成两派。有人觉得,金手镯不算小数目,要是冲着结婚送的,最后没结成,要回来也说得过去。但更多人直摇头:都分手十多年了,当初不提,现在翻出老黄历算旧账,于情于理都太别扭。
律师也出来支招,说如果手镯算彩礼性质的赠与,没结成婚确实可以主张返还。但民事维权有诉讼时效,当年分手就知道感情到头了,到现在早过了法定期限。再加上没发票、没照片,镯子到底在哪儿都讲不清,想通过打官司要回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这事也给谈恋爱的小年轻们提了个醒:热恋时送金送银,最好掂量清楚——这是日常表达心意,还是奔着结婚去的彩礼?大额东西留好票据,聊天记录别删,感情好的时候啥都好说,可真到了翻脸那天,白纸黑字才是硬道理。一段感情走到头,钱上的纠葛拖得越久,越是一笔烂账,想掰扯清楚,太难了。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