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31万死活不还,转头让人把102.5万货款打进了老妈账户。
这个周某,脑子转得是真快。
2019年,崇州法院判了他,让他一次性还人家31万多。判决下来以后,除了法院从他账户里扣了四千多块,剩下的钱他一分没掏。他名下确实没啥存款了。
但他外面还有一笔账没收回来——别人欠他一百多万货款。
换别人,钱到账第一件事就是把债还了。周某不,他给人指了条明路:别打我卡上,打我妈卡上。
从2019年8月到2020年4月,分三次,102.5万全进了他母亲的银行卡。然后呢?这笔钱被他拿去投了他女儿名下的汽车配件加工厂,剩下的自己花了。
从老妈账户收钱,投到女儿工厂。全家人帮他兜了一圈,就是没想过还债。
周某可能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己怎么进去的。他觉得——“我没存款啊,法院凭什么抓我?”
法院告诉他:“‘我没存款’不等于‘我没钱’”。
法律认定的“有能力执行”,不光看你银行卡里有多少钱,还包括你那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资产。别人欠你的那一百多万货款,就是你名下的“可支配资产”。你让人把钱打到你妈卡上,这叫隐匿、转移可供执行财产。
更关键的是,从2019年判决生效到2020年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再到2025年检察院提起公诉,整整拖了五六年。周某以为时间过去了,这事就翻篇了。结果呢?2026年,周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成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1万不还,102万照收。还搭进去一年自由。
这事儿还有几个值得琢磨的地方。
第一,他母亲和女儿在这件事里扮演了什么角色?
钱进的是母亲账户,投的是女儿名下的工厂。她们知情吗?如果知情,为什么不提醒他“这钱不能这么收”?如果不知情,那周某一个人把全家都算计进去了——赢了,钱是全家人的;输了,牢是他一个人坐的。
第二,这不是个例。
光2025年一年,各地就处理了不少类似的案子。山西有个被执行人把工资发到母亲账户逃避执行,判了六个月。安徽有人把大额资金转移给亲属,被追究刑责。湖北有人把982万拆迁补偿款分给女儿、弟弟,判了三年六个月。2026年7月起,四川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还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
把亲属账户当“保险箱”的人,最后都把自己送进去了。
第三,最荒诞的是——他本来可以不用坐牢。
如果2019年判决生效后,他老老实实把那102.5万货款拿来还债,剩下70多万还是他的。31万还了,官司结了,日子照过。他非要玩那套“换壳”收款,以为自己比法院聪明。结果呢?31万的债没跑掉,102.5万照样要吐出来,还白搭进去一年刑期。
有些聪明,算来算去,最后算到了自己头上。
钱进了老妈账户,罪进了自己档案。这笔买卖,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