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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太坏了!”四川成都,男子背负31万余元到期债务,却分文不肯清偿,还让生意伙

“这人太坏了!”四川成都,男子背负31万余元到期债务,却分文不肯清偿,还让生意伙伴将100多万元的货款,转入自己母亲名下的账户,试图逃避债务。然而男子低估了法律的威严,在其用行动明确表示拒绝还钱后,法院对其进行了刑事制裁。

据悉,男子周某因拖欠债权人余某31万元一直未还,被余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应当返还本金加利息,但周某一直没有偿还。余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从周某账户划走了4000多元。但之后,周某仍未偿还一分钱。

法院多次核查周某名下房产、车辆、存款信息,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停滞。

后来余某无意中发现周某竟然去高消费了,而且周某女儿的汽车配件加工厂得到了扩建,他怀疑周某还有隐藏财产,于是委托法院介入调查。

后经法院深入调查发现,周某的生意伙伴金某还拖欠他100多万元货款,而为了不还钱,周某与金某约定这笔货款不要打入周某账户,而是全部打入周某母亲的银行账户。

自2019年8月开始至2020年4月份,金某分三次将102.5万元转入周某母亲的银行账户中。

资金到账后,周某将一部分转入女儿名下的汽车配件加工厂,用以扩大经营,另一部分用作个人日常消费。

面对审讯,周某的母亲明确表示,银行卡只是临时帮儿子代收货款,钱款到账后全部由周某安排使用,自己没有支配、留存资金的想法。她还称不清楚儿子背负大额债务,更不了解法院强制执行一事,单纯出于母子情分帮忙代收款项。

金某作为货款付款方,自述全程不知情,称与周某是多年生意搭档,对方提出更换收款账户时,只简单说明收款卡临时更换,让自己转至其母亲名下。周某从未告知自身存在法院未履行债务。

之后,周某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可即便如此,周某依旧隐瞒100多万元回款事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案件被移交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本案中,周某明知法院已经判决他要履行还款义务,可他却主动设计绕道收款方案,事后隐瞒债权、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拒不履行,其主观逃避债务意图清晰。

周某转移货款的行为,直接导致了31万余元判决款项长期无法执行,严重损害债权人余某的合法权益,扰乱司法执行秩序。

因此,周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拒执罪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法院认定周某的犯罪情节严重,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现在不少做生意、有借贷纠纷的人,脑子里都存着一个歪念头,自己名下不留钱,资产全挂爸妈、孩子名下,法院查不到就拿自己没办法,总之就是不还钱。

很多人总觉得亲属之间资金往来是家事,法律管不着,其实完全想错了。

法院执行不是只查你身份证名下的东西,会顺着资金流向一路溯源,谁出钱、谁收钱、谁花钱,每一笔转账记录都清清楚楚。

像周某这样,明明手里握着100多万元货款,却拖着别人30多万元的债务不还,本质就是透支诚信、藐视法院生效判决。

债权人拿着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维权成本、时间成本全白白消耗,这种恶意躲债的行为,破坏的不只是两个人的信任,更是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如果人人都效仿这种转移财产的手段,判决书就会变成一张空头白纸,司法权威根本无从谈起。

因此,对于那些恶意赖账的人,必须要予以严惩。

最后,欠钱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真的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主动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和法院报备财产情况,走合法的和解途径。靠转移、藏匿财产耍小聪明逃避债务,最后只会像周某一样,钱没保住,还得蹲监狱,实在得不偿失。

您有遇到过借钱不还,还转移财产的债务人吗?您采取了什么方式拿回了钱款?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