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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两辆轿车在路口相撞,但两位司机都坚称通过路口时是绿灯,都认为是对方全责

浙江宁波,两辆轿车在路口相撞,但两位司机都坚称通过路口时是绿灯,都认为是对方全责。交警调查了事发路段监控,发现其中一名欲直行的司机闯了红灯,故认定其承担全责,但司机却认为这不是自己的错,而是红绿灯设置方位的错误。

据悉,涉事路段的红绿灯存在特殊设置,将直行和左转绿灯进行了拆分,而左转车道并不在最左侧。

左转车主表示,当时自己清清楚楚看见左转箭头绿灯亮起才起步,完全按信号灯规则转弯,是对方冲过来撞上的,责任肯定不在自己。

左转车主反复指着路口左转信号灯组,强调自己全程合规通行。

直行车主同样满心委屈,连连辩解称自己开了10多年的车,一直都是看右侧红绿灯直行,刚才明明亮着绿灯,我正常过路口,谁能想到转弯车突然冒了出来。

在他多年开车的固有认知中,路口右侧灯组就是直行专属信号,左侧是左转灯组。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都认定对方抢行违规,协商赔偿彻底谈崩,只能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场处置。

执勤交警抵达现场后,听完双方截然不同的陈述,当即调取路口完整监控录像,逐帧核对两车驶入路口的时间、对应车道信号灯状态。

监控画面清晰还原全过程:左转车辆通行时,本车道左转箭头灯确为绿色,属于合法放行;反观直行车辆所在车道,直行箭头信号灯全程红灯,驾驶员是闯红灯驶入路口。

交警现场解释事故根源,左转车道不一定在最左侧,直行司机被长期开车形成的惯性思维误导,把左转信号灯当成直行绿灯,最终酿成了这起车祸。

之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直行闯红灯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两车所有车辆维修损失,均由该司机承担,同时针对闯红灯违法行为另行作出记分、罚款等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涉事路口左转、直行分设独立箭头信号灯,两条车道通行信号互不干扰,而且左转车道并不是在最左侧,直行车辆必须以直行箭头灯为通行依据,不得参照其他车道信号灯判断路权。

直行司机未履行减速、分车道核对信号灯的安全义务,属于未尽到驾驶人法定注意责任。

针对这起因惯性思维引发的交通事故,我们要重点提醒容易被忽略的驾驶误区:

第一,不要默认左转车道固定在道路最左侧,部分改造路口会调整车道、拆分信号灯,提前看地面车道箭头、空中分道指示灯;

第二,途经从未走过的路口,务必提前减速,逐一核对自身车道对应的专属信号灯,杜绝“凭经验看灯”;

第三,路口信号灯分组独立管控时,其他车道红绿灯状态不具备参考意义,切勿混淆左转、直行箭头信号;

第四,临近停止线切勿加速抢行,预留充足观察时间,看不懂路口信号就停车观望,确认放行再通过。

最后,很多老司机上路全靠肌肉记忆,到路口扫一眼红绿灯就踩油门,根本不会仔细分辨这个路口是不是分车道独立控灯,等出事才发现自己的经验完全不适用。

道路设施会根据车流持续改造,信号灯、车道布局随时可能调整,没有一成不变的通行模板。开车从来不是熟练就能大意的,惯性思维看似省事,实则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不管驾龄多少年,只要上路,就要保持新手的谨慎,每个路口重新观察信号、车道,少一点主观臆断,就能避开绝大多数不必要的碰撞和经济损失。

大家平时开车有没有遇到这类情况?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行车经历,互相避坑!注:图片源自网络

评论列表

才疏学浅
才疏学浅 10
2026-08-14 04:49
这种红绿灯确实有毛病,近视散光就完蛋[得瑟][得瑟][得瑟]

十有八九 回复 08-14 22:11
开车本来就有视力要求,近视眼可以戴眼镜

红旗飘飘
红旗飘飘 4
2026-08-14 15:39
管它左侧右侧,左转的绿灯一定是左拐的箭头
不死鸟一辉?
不死鸟一辉? 1
2026-08-14 22:31
胡扯什么,看红绿灯不看箭头看左右是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