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和前女友分手16年,想要回当年送出的30克金手镯。前女友表示早就把镯子给媒人了,不在自己这。可是媒人却说:我就是个牵线搭桥的,你们之间的事我没参与!媒人不承认收到过镯子,让男子愿找谁找谁,不行就报警吧!
16年后找回30克金手镯,事情卡在一句话上:当年到底交给了谁?
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已经16年,当年送出一只30克金手镯,如今提出归还要求,前女友给出的说法是,手镯早就交给了媒人保管。
媒人的说法又是另一回事,她称自己只是牵线搭桥,男女双方之间的物品往来,她没有参与,也没有收到过这只手镯。
双方各有说法,手镯去了哪里,成了整件事的关键。
事情传开后,很多人先想到的是金价。报道里提到,近1个月金价每克上涨超过100元,16年前的30克金手镯,按今天的价格重新计算,数目已经变了。
男子此时提出归还,动机自然会被人拿来讨论。有人觉得,旧感情已经过去16年,手镯也早该随着分手一并了结。也有人觉得,东西是谁送的,归谁所有,时间久也该把账说完整。
在我看来,金价上涨只能解释事情为何在此时受到关注,不能直接证明男子的想法,也不能直接证明前女友和媒人的说法。
真正让事情难办的,是证据。
当年的购买凭证、交付记录、聊天内容,报道中都没有出现。前女友说手镯给了媒人,媒人说自己从未收到,双方现在依靠的都是多年以前的记忆和口头说法。
这类事情放到法律处理上,先要确认手镯是谁买的,再要确认手镯交给了谁,最后还要看对方有没有保管或者占有的依据。每一步都需要证据支撑。
如果前女友确实把手镯交给媒人,媒人后来一直持有,又无法说明合法原因,男子可以通过协商、报警或者诉讼等方式寻求处理。可如果只有一句“我当年给了她”,没有证人、凭证和交付细节,事情就会进入举证阶段。
这也是很多家庭旧账难处理的地方。东西交出去时,大家觉得都是熟人,谁也不会写收条。关系好的时候,一句话就算数。关系散了,时间一长,每个人记住的版本就会出现差别。
有句话说得有道理:“为了感情回忆,早就该提;现在提出,多半还是因为金价变了。”这句话带着猜测,却也说明大家关心的地方:旧物品的价值变了,旧关系里的信任也要重新面对。
男子想要回手镯,需要拿出证据。前女友如果确认自己已经交给媒人,也需要说明交付时间、地点和经过。媒人若确实没有收到,也可以通过报警或法律程序说明情况。
16年过去,30克金手镯已经不只是1件首饰,也成了3个人之间的一笔旧账。感情早已结束,证据却还在决定这只手镯最后归谁。
您觉得这只手镯该按当年的情分处理,还是按现在的证据和法律程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