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对自己题写的报头,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毛主席看自己多年前给《北京日报》题写的报头不好,提笔给当时的《北京日报》社社长范瑾写了这封信,并附了两张自己新题的“北京日报”报头题字,任他们选用,还谦虚地说,是否可用,如不可用可以退回重写。
1964年9月25日,毛主席在范瑾寄来的信上写下一段批语。
两个月前,他已经重新题写过“北京日报”四个字,《北京日报》也准备在国庆节换用。事情本该到此结束,他却又觉得先前写的四个字中“有一二字似写得不好”,索性再写一张,交给报社选择。
这一笔,比7月29日那封后来广为人知的信,更能看清这件事的分量。
因为毛主席两次想换掉的,并不是别人留下的旧报头。
十二年前,那四个字就是他自己写的。
1952年春,北京市委正在筹办自己的机关报。4月,筹备负责人周游写信给彭真,希望由他转请毛主席题写报头。到5月24日,《北京日报》筹备方面正式致信,请毛主席写下“北京日报”四字。毛主席当天题写。
创刊日期几经调整,最终定在10月1日。
那一天,《北京日报》创刊号发行,报纸最上端用了毛主席的手书。这四个字此后印在一期又一期报纸上,一用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之后,毛主席自己提出换掉它。
1964年7月29日,他写信给时任《北京日报》社社长范瑾,开头很直接:“北京日报报头不好,应重换过。”随后附去重新题写的报头,并说明,如果报社认为可以使用,最好在国庆节更换;如果觉得不能用,可以退回来重新写。
这里最有意思的,并不是一句“如不可用,退回重写”有多客气,而是谁在否定谁。
没有哪位编辑跑来告诉毛主席,他十二年前写的报头“不好”。
至少从保存下来的这组通信看,更换要求来自毛主席本人。用了十二年的字,并没有因为已经成为报纸标识,就变成不能再碰的定稿。写字的人觉得不好,它仍然可以撤下来。
可如果停在这里,又容易把事情写窄。
1964年7月29日,毛主席重新处理的并不只有《北京日报》的报头。《天津日报》《新华日报》以及湖南方面的党报,也在这一天得到重新题写或改写的报名。给其他报纸的信中,也能看到类似意思:能用就在国庆节更换,不能用还可以退回再写。
这封给范瑾的信不能被解释成毛主席只对《北京日报》格外偏爱,更不能仅凭一句“退回重写”,便把整件事归结为一种私人性格。它还有一层更扎实的东西:对公开使用的题字,他并不把“这是我写的”当作质量标准。
到了8月28日,范瑾代表报社给毛主席回信。
《北京日报》方面已经准备采用新报头。与此同时,她又提出,《北京晚报》当时使用的报头是从既有字迹中拼集出来的,希望毛主席能够正式为《北京晚报》题写一次。
这封信送到毛主席那里后,事情出现了第二次变化。
9月25日,毛主席为《北京晚报》题写了报头。
但在处理完这件事时,他又回头检查了此前已经交给《北京日报》的新字。他觉得其中“一二字似写得不好”,便再次重写,并告诉范瑾,这一张供他们选择。
如果这一版也觉得不妥,此前写的仍可以采用。
到这里,事情才完整起来。
1952年的旧报头已经公开使用十二年,他可以否定。
1964年7月刚写的新报头,报社已经准备采用,他仍然可以再否定其中一部分。
重新写完,他又没有把自己的最新一稿变成必须采用的版本,而是留下几种选择,让实际使用报头的编辑部作决定。这几个动作放在一起,“要求高”才不再是一句泛泛的评价。
旧稿用了多年,可以改;刚写的新稿,也可以再看;自己不满意,就重新写;写完以后,采用与否仍让报社判断。
这种处理方式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结果。
报头不是书房里的一幅字。它每天跟着报纸印刷,长期出现在城市公共生活里。一个报头一旦使用多年,修改它意味着报纸最醒目的视觉标识也随之改变。1964年毛主席主动提出更换,实际上是在对一个已经稳定存在十二年的公共作品重新作判断,而不是简单多写了一幅字。
10月1日,《北京日报》正式换用新的毛主席手书报头。
从1952年第一次应邀题写,到1964年7月主动要求重写,再到9月觉得刚写的新稿中仍有一二字不满意而再次落笔,十二年间,“北京日报”四个字经历的不是一次题字故事,而是几次可以被推翻、重新选择的定稿过程。
国庆节那天,新报头印上版面。
此前那封信里“不知可用否”的询问,也终于有了结果。
而范瑾手里曾经可以选择的,恰恰都是毛主席自己写了以后,又愿意让别人判断是否合用的字。
